海南发布提醒告诫书:不得大量囤积安全头盔大幅度提高安全头盔价格

26.05.2020  18:52

      5月25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安全头盔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以下简称:告诫书),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安全头盔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将公开曝光。

      据了解,随着公安部部署“一带一盔”安全行动以来,群众对安全头盔的需求量急剧增加。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以下简称经营者)市场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环境。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管与反不正当竞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就安全头盔市场价格监管有关事项提醒告诫。

      一是经营者不得借安全头盔需求剧增之机,在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安全头盔价格。

      二是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安全头盔,大幅度提高安全头盔价格。

      三是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安全头盔价格较大幅度上涨。

      四是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恪守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遵循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五是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使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发布的信息中表示,经营者要认真对照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经营价格行为。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力度,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电话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