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失业保险基金统收统支实施方案开始征求意见

29.12.2021  10:17

  《海南省失业保险基金统收统支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12月28日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省人社厅12月28日披露的信息。

  根据征求意见稿,我省将建成以政策全省统一为基础、以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为核心、以基金预算管理为约束、以信息系统和经办管理为依托、以基金监督为保障的失业保险省级统收统支运作模式。

  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可概括为“六个统一”:统一基金收支管理。从2022年7月1日起,失业保险基金全省统一集中管理,“收支两条线”全额缴拨,统收统支。统一编制基金预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编制、省财政部门审核并汇总编制省级基金预算,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实施。统一责任分担机制。失业保险基金统收统支后,各市县当年基金预算内收支缺口,由省级统筹结余基金和市县政府共同分担进行弥补。统一经办服务管理。适应基金统收统支管理需要,健全失业保险省级经办服务管理机构,提升履行省级统收统支工作职责的能力。统一信息系统建设。建成省级集中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支持全省失业保险实时联网经办、基金财务管理监督、业务监管监测,统一业务指标、统一经办流程、统一技术标准,与全省政务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和政务数据开放平台等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统一激励约束机制。制定统一的考核办法,对各市县预算完成、工作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考核,增强考核的严肃性和刚性约束,确保应缴尽缴、支出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