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工程禁伐区内可以从事何种经营活动?

22.05.2014  15:16

天保工程禁伐区内可以从事何种经营活动?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规定,为合理利用林地和林下资源,在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原则下,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禁伐区只能从事以下生产经营活动:

一、兴办森林旅游业;

二、兴办养殖业,包括饲养鱼类、林蛙、蜜蜂、家禽等;

三、从事林药、野生菌类、野生山菜与浆果等栽植;

四、从事野生浆果、林药、树种等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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