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陈牧 因收受好处费被处分

15.09.2015  11:11

      原标题:文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陈牧被处分

      日前,文昌市纪委对市交警大队大队长陈牧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2012年8月至2014年10月,陈牧在担任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他人好处费。其行为已构成违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文昌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陈牧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文昌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