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民所购“大理石”餐桌名不符实 要求退货遭拒绝

27.06.2015  14:10

      原标题:“大理石”名不符实购买时需分清成分!

      买新房搞装修,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件高兴事,可也有例外,海口的刘先生这阵子也在为新家装修,可他不仅不高兴,还常常愁眉不展,让他烦心的是家里新买的一套餐桌,这餐桌有什么蹊跷呢?一起关注。

      刘先生今年在海口的南大桥附近买了一套新房,这段时间他正在为房子的装修忙活,6月16号,他在海口市东沙路的新西源家私坊看中了一个直径1.5米,材质为大理石的餐桌,并当场付款4000元订货,6月22号,这个餐桌就送到了他的家里,不想他的烦恼也就此开始了。

      刘先生介绍,因为送到时,餐桌的桌面损坏,他才发现餐桌内部是一种黑色的材质,并无花纹,很明显并不是大理石,他也因此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可不想对方却只同意为他更换新的货品,却并不认可他退货的理由。

      刘先生认为,他要买的是天然大理石餐桌,商家在给他开具商品发票时也写得是大理石餐桌,结果出了问题对方又说是人造大理石,这让他很困惑,而商家则认为,以刘先生支付的货款金额,是不可能买到天然大理石产品的,他这是无理取闹。

      因为双方各执己见,刘先生也拨打了消费者投诉热线,金盘工商所的工作人员随即赶到现场,协调中,商家代表吴女士表示,因为目前市面上流通的大理石分为天然大理石和人造大理石两种,天然大理石又称云石,因为其纹理独特,产量较低,所以价格昂贵,而人造大理石因为性价比高,产量大,所以销量也大,两者的价格差可以说有着天壤之别,所以除非消费者选中的是天然大理石家具,他们才会特意声明,而刘先生买的是人造大理石,一般他们不会主动解释,所以才导致了这次纠纷的发生,因此,他们只认可刘先生换货的要求,但并不同意退货退款。

      到场处理双方纠纷的工商执法人员表示,虽然刘先生并未询问,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商家有义务就产品的材质、规格、成分等情况向消费者进行说明,不能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不过,因为当事双方仍有进一步协商的余地,当天,工商执法人员只对双方进行了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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