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000余元!海口世纪大桥交通事故受伤者获救助基金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交警总队获悉,近日,海口市世纪大桥白色越野车司机醉驾的交通事故造成当事人王某、刘某受伤,医院诊断刘某多处骨折伤势严重、要手术治疗,所需费用较大。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及时主动介入,为伤者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得到及时、有效救治。经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海口网点人员及时与有关医院对接,办理救助基金垫付相关手续,目前已为伤者垫付抢救费四万六千余元。
据介绍,为充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时获得救助的权益,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按照“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救助原则,积极践行“为民办实事”宗旨,服务靠前,引入省外先进经验,“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进一步为群众解危济困。
据了解,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正分步推进在各市县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设立救助基金服务受理网点,第一批网点已经在海口、儋州、三亚、东方、文昌、万宁设置,今年5月已经正常运转办理救助基金垫付业务,以上地区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件,相关申请主体可在本地就近申请。第二批计划在临高、定安、屯昌、琼海、昌江、乐东、琼中和陵水公安交警大队设置工作网点,预计今年7月份开始运转,逐步完成全省覆盖。
问: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有什么意义?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是一项新型社会保障制度,是一项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履行国家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救助职能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关爱与重视。基金的顺利实施,必将在化解矛盾、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平安海南中发挥重要作用。
问:申请救助基金是否收取费用?
救助基金为公益基金,全程申请免费,申请人只需提供相关材料即可,无需向任何人缴纳任何费用。
问:是否所有的网点都设在交警部门?
是。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全力推动学习教育成果转化,积极践行“为民办实事”宗旨,所有救助基金受理网点都设在各市县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方便群众,让当事人在处理事故的同时就能申请救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