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大教授膨胀的权力是诱奸女学生的春药
教授“潜规则”学生,真正的问题绝非是教授们都有兽性大发的爱好,而是在研究生招生的那一亩三分地里,教授的权力并没有得有到效的约束。他们手中的权力,有时比学校招生办的权力还要大。
作者:王传涛
7月10日,一篇称厦大教师长期猥亵诱奸女学生的博文在网上疯转。厦大人文学院历史系考古专业博导吴春明被指长期猥亵诱奸多名女学生,甚至有女学生因此割腕。而其所在的历史系迅速作出回应要求校方给说法,被网友称为“院系倒逼校方给说法”。12日上午,厦门大学就厦大教授被指诱奸多名女生发表声明,表示已中止吴春明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导研究生。(7月13日《京华时报》)
如今的厦门大学,正处多事之秋。女副教授批评校长就餐特权的事还没有了结,历史系特聘教授、博导吴春明又上演了“一秒变叫兽”的狗血剧。在招生季,这显然不是好现象,厦门大学在各省的招生分数线会创新低吗?对这些丑闻,厦门大学最需要做的就是以公开坦诚的态度面对公众,以公平正义为原则处理一个又一个的危机事件。现在看来,厦门大学中止吴春明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导研究生也算及时迅速。
就“导师诱奸女学生”一事而论,有一些事实必须要廓清:一是,诱奸女研究生和女大学生,的确不像“诱奸小学生”那样情质恶劣,甚至不涉及《刑法》问题,女大学生已是成年,即便有诱惑摆在面前,似乎仍然有机会去拒绝一些龌龊勾当;二是,一些事实还没有完全调查清楚,究竟该教授诱奸了几名学生,发生了多少次关系,也都需要真实的数据来说明。在没有最终的调查结果出来之前,之于吴春明本人以及网帖中的许多描述,我们都不必想当然的妄加评论。
但是,教授进行诱奸的资本,却是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笔者认为,当下我国的教授权力,尤其是导师手中的权力,出现了一个极不对称的“权力图谱”:一方面,教授在治校方面,基本被行政官员边缘化,学校如何治理,根本没有参与的机会和权力;另一方面,教授尤其是研究生导师们,却在治学生方面处于绝对的“垄断地位”,甚至可以这么说,导师们把“门徒”的小命都捏在了自己手中。如果说教授的两个权力应该位于天秤的两端,分量相当才能保持平衡,现在显然教授权力的天秤出现了很大的倾斜。
当下我国研究生,无论是硕士还是博士,多半处于被管理的地位。具体来说,广大研究生,没有导师的同意和签字,学生无法参加论文答辩;没有导师的推荐,学生也无法在这一专业中得到一个较好的就业机会,包括由研究生保送博士、由博士到博士后站锻炼的机会。尤其对历史系这样的冷门院系而言,就业情况更是要依赖于导师的资源。弟子们要么选择对导师绝对服从,要么,会被推迟论文答辩,或者毕业即失业。
导师们的行为是否端正,更多的只能依靠他们自己的品行。遇到有责任心的导师,则可能会上几堂正课,并能正常毕业;遇到一些“叫兽”,则男同学难免成“打工仔”,女同学难免被欺凌。我们也经常听说一些博士是读七八年才毕业的案例,也能够在新闻中读到一些博士因不能如期毕业而选择自杀的故事。
研究生与导师之间地位上的严重不对称,是造成“诱奸”的主因。这样的“诱奸”故事,并非厦门大学的“专利”,而是我国高等院校中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最近比较轰动的例子有:2013年5月份,中央美院教授丘挺妻子试图跳楼被人救下,跳楼原因是,丘挺曾“潜规则”多位女大学生;再比如,某地质大学曾曝光教授要求女学生到其住处“写论文”;此外,某传媒大学也曾曝光博士招生既收钱又潜规则女研究生的传闻……
叫“潜规则”也好,叫“诱奸”也罢,真正的问题绝非是教授们都有兽性大发的爱好,而是在学术与研究生招生的那一亩三分地里,教授的权力并没有得有到效的约束——这才是真正的春药。他们手中的权力,有时比学校招生办的权力还要大;他们手中掌握的资源,有时也要比一些行政官员还要多。此语境下,诱奸便会成为常见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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