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建设大中型建筑石料机制砂一体化生产骨干基地
为切实做好建筑石料和机制砂保障工作,遵循全省一盘棋统筹布局安排,加快推进建筑石料机制砂一体化生产,海南省日前出台《海南省建筑石料机制砂一体化生产资源保障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通过提高在产矿山生产能力、加快在建矿山投产、推进建筑骨料基地建设等措施,推进建筑石料、机制砂生产一体化,促进绿色、集约、高效生产,进一步优化开发布局和产业结构。
《方案》提出,从2019年起每年供给不少于4610万立方米建筑石料,2019年供给机制砂800万立方米、从2020年起每年供给机制砂1000万立方米,确保高效有序供应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建筑石料和建筑用砂。
《方案》指出,一是全力推进现有开采建筑石料矿山达产。目前全省处于有效期内且正常开采的建筑石料矿山56个,保有资源储量9358万立方米,核定开采规模1432万立方米/年。各市县政府要针对当前矿山产能不足等问题,现场组织推进石料及机制砂生产保障工作,加强专项督促指导,协调解决矿山存在的实际问题,推动矿山企业在确保环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大开发力度、扩大产能,增加建筑石料和机制砂供给。二是加快已出让采矿权的建筑石料矿山建成投产。目前全省已出让采矿权但未建成矿山或未投产的38个,保有资源储量10034万立方米,设计年开采规模1170万立方米/年。各市县政府要对辖区内未建成及未投产问题进行逐一梳理,加强分类指导,按“一矿一策”制定推进措施,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建筑石料和机制砂有效供给。对因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高等级林地、风景名胜区、安全距离不足等因素而无法实施开采的采矿权,各有关市县政府应依法依规通过矿区范围调整、资源等量置换、采矿权整合建设大中型矿山等方式进行处置。
《方案》要求,要建设大中型建筑石料机制砂一体化生产骨干基地。要对标建筑石料、机制砂保障任务,加快出让大中型储量规模的石料采矿权,推进建筑用石料、机制砂一体化生产骨干基地建设。五指山、白沙、保亭、琼中等中部生态保护核心区市县,原则上不再新出让石料采矿权。从2020年起,各市县原则上不再出让资源储量小于500万立方米的石料采矿权。将骨干基地建设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从源头解决规划、用地、用林等问题,进一步简化有关环评等审批流程。探索建立建筑石料资源储备机制,建立健全相关收储、释放、运营制度。要以生态为底线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依法依规建设绿色矿山,新出让建筑石料采矿权应按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落实规划设计及建设投产,要提高建筑砂石骨料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水平,突出建设大中型砂石骨料生产基地。同时,加快现有矿区绿色矿山建设,限期关闭小型石料生产矿山,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完善产业结构,促进整合开发,并将矿山生态修复与乡村振兴、全域旅游、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有机结合,因地制宜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