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夜市经营四个月歇业 摊主租摊位交的押金不退了?

29.01.2015  18:35

      原标题:夜市经营四个月歇业了

      租摊位交的押金不退了

      去年9月,海口的吴女士在海垦集贸市场门前广场的夜市租了个摊位卖饰品,租期为一年。根据合同规定,摊主需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给场地出租方700元押金,合同期满后,如摊主没有违约行为,场地出租方将在合同终止七个工作日内将押金退回给摊主。今年1月,夜市负责人突然告诉她夜市“关张不弄”了,要求所有摊主撤出,但是却不返700元押金,吴女士觉得不合理,“是他们违约在先,现在还不给退押金,这不是欺负人么”。

      对此,负责管理海垦集贸市场的经理王青山告诉记者,“我们将场地租给承租方,再由承租方将摊位租给摊主,对于摊主押金被扣的事情我们并不知情。”他表示。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到了场地出租方一名叫黄超的男子,他说,因为部分摊贩不按时缴纳租金,导致夜市无法继续运营,扣下的押金就当做补交的租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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