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政住建两部门意见不一 400多万工程款久拖未结
原标题:400多万工程款久拖未结
“项目都竣工两年了,我们还有80多万的工钱未拿到手,打老板电话也经常接不通。”日前,从重庆来海南打工的周远术向南国都市报求助说,他们之前在东方市 一个名为“中心街道人行道改造工程(三标段)”的项目打工,本以为工程完工能顺利拿到工钱的,但都两年了,他们的工钱仍没着落。
工程完工两年工钱没如数到手
周远术告诉记者,2010年8月,他们20多个工友来到东方市“中心街道人行道改造工程(三标段)”项目工地进行打混凝土工作。该项目的施工单位是海南第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建”)。2011年底,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可他们的工钱却没那么顺利,时至今日,项目竣工两年了,他们还有80多万的工钱未结清。
“之前找过老板,但老板说,他们也想快点结清,但政府还欠他们400多万的工程款。”周远术表示,眼看年底到了,他们的工组盼望早日拿到工钱好回家过年。但找了几回聘请他们的老板,可还是没确切的信息。
财政和住建“闹意见”
400多万工程款未结算
“我们已多次上访催促结清剩余款项,可东方市财政局迟迟未结。”负责东方市中心街道人行道改造工程(三标段)项目的七建相关负责人羊经胜说,他们公司通过公开投标承建了该项目,并于2011年8月11日与东方市住建局签署了合同,于2012年竣工验收合格,并已投入使用。2014年1月28日,经东方市审计局作出审计决定书,确认的工程总造价为28679978.14元,目前东方市政府只按24205131.00元支付结算款,剩余的结算款4474847.14元迟迟未支付。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工程竣工后,经当地审计部门审计结算后在28天内支付工程结算款,而东方市财政局却拖了近一年。
“增加的工程量和造价,住建和审计都认可确认,可财政就是不给钱。”羊经胜表示,由于东方市财政和项目建设单位住建局意见不合,导致工程剩余款项结算没有进展。而政府拖欠的工程款正是需要支付给工人的劳务工资,他们也希望快点了结。
东方市财政局:
超出部分未获政府批准
“施工方超出的400多万,有200多万是市政府批准的,另外200多万市政府还未明确同意。”东方市财政局局长杨剑锋表示,“中心街道人行道改造工程(三标段)”施工方合同价格内的工程款已经结算,目前未结算的是超出合同价款之外增加的400多万元。按规定,超出合同价格百分之十的工程量,需主管部门和政府批准,并经审计部门批准。既然未结算的400多万工程余款当中,目前市政府已明确200多万元,为何财政迟迟不支付呢?杨剑锋的回复是:“住建局的意见要结就一起结清。”
2014年4月23日,东方市财政局向市政府报告称:“根据市住建局提供请示市政府的资料,市政府批示意见是‘按财政、审计意见办理’,未明确批准同意增加工程量及预算金额2569900元。建议市住建局提供市政府批准同意增加工程量及预算金额2569900元的批件后,再办理工程结算尾款拨付。”
东方市住建局:
增加工程量已经政府同意
对于财政局的说法,负责该项目的东方市住建局陶工认为,该项目是2010年7月开工的,作为施工单位,七建公司按工程进度完工,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量会出现增减的情况。对于增加的400多万元的工程量,是经住建部门和审计部门认可的。陶工表示,增加的工程量是请示市政府同意的。
2014年6月23日,东方市住建局就增加的工程量向市政府专门打了报告。该报告指出:“市住建局于2012年7月26日,按有关规定请示市政府,市政府已批转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提出意见,并且同意市住建局上报的实施方案(该方案已包含增加工程量及预算金额)。”东方市住建局认为增加的工程量之前已按规定上报市政府批准,并报送市审计局作出审计决定,市住建局已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按规定应及时支付工程款剩余结算款。
市政府:
近期召开会议作出处理意见
“本来8月份就说要上会讨论作出意见的,可过去快三个月了,也没个说法。”羊经胜表示,由于工人和材料商催得紧,他们就该项目400多万余款未结清的问题向省、市两级信访部门反映。在此期间,东方市政府曾拟今年8月召开常务会议讨论此事,但也没见召开。羊经胜表示,年底快到了,悬而未决的问题应该有个说法。
11月20日,南国都市记者从东方市政府办了解到,东方市政府非常重视该项目工程余款结算的问题,已将该议题列入近期将要召开的常务会议专题讨论,并作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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