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12名干部因“外嫁女聚会”被问责!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大操大办“外嫁女聚会”不正之风的新问题,以党风政风带社风民风,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8月10日,澄迈县纪委县监委印发了《关于查处大操大办“外嫁女聚会”不正之风典型问题的情况通报》。
加乐镇加乐社区居委会加乐墟大操大办“外嫁女聚会”的问题。经核查,2018年8月5日,加乐社区居委会加乐墟举办“外嫁女聚会”活动,加乐社区党支部没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正确履行职责,倡导移风易俗工作不到位,导致该活动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海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海南省“庸懒散奢贪”行为问责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2018年8月8日,加乐镇党委对加乐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徐文熙,加乐社区党支部委员、加乐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王仕茂,加乐社区党支部委员张太山进行诫勉谈话;对加乐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蔡亲贵、加乐社区居委会委员陈泽、邱世亲、王海梅进行约谈;对以上相关责任人及中山路居民小组组长王广清、永泰路居民小组组长韩小忠、乐新路居民小组组长陈世天、文明南路居民小组组长王康文、老市居民小组组长陈文庄予以通报批评。
《通报》指出,孝悌之道不在形式,在于真诚。上述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暴露出个别基层党组织弱化,一些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未能自觉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必须予以问责,刹住奢靡享乐的歪风。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持尚俭戒奢,发挥“头雁效应”,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各级党组织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厉行勤俭节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教育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镇党委要落实“两个责任”,从严管党治党,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培育节俭新风。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主业主责,紧盯“外嫁女聚会”期间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精准聚焦发力,集中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组织或参加“外嫁女聚会”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