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举办 “宪法日”专题报告

11.12.2014  15:47

 

近日,外国语学院在9栋教学楼9503教室举行“宪法日”专题报告会,海南伊甸律师事务所刘道俊律师进行“宪法日”主讲,外国语学院全体教师聆报告。 报告会上,外国语学院党总支黄丽华书记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讲话精神。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把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刘道俊律师从五个方面展开细致的宪法知识讲解:1、宪法的定义、形式、内容;2、宪法的主要原则;3、宪法修改历程所体现的理论精神;4、学生运动与宪法实施;5、维护宪法权威。讲座历时一个多小时,内容丰富,信息量大,既有深厚而凝练的历史回顾,又充满着解放思想的时代精神。既有对源远流长、别具一格的中华法系鲜明特点的回顾,又有对新中国依法治国方略确定的过程、意义的清晰概括,深刻解读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中国建设的目的及核心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学习法律基础知识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自身健康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所必的,以后还将继续组织学习有关的法律,提升全体老师的法律意识,更好地学法、守法和用法。 (责任编辑:郭万洲 实习编辑:夏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