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药品生产处组织完成对省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停产专项检查
13.01.2016 09:34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国家总局召开视频会议并下发了《关于未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认证企业停止生产和下放无菌药品认证有关事宜的公告(2015年 第285号)》。根据国家局公告的要求,药品生产处下发了《关于未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认证企业停止生产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会同相关市县局开展对省内未通过新版GMP的生产企业(生产范围)的停产专项检查。
药品生产处制订了检查方案,于1月5日会同各相关市县局开展了为期3天的停产专项检查。一是确认应停产企业(生产范围)停产状态,要求未通过新版GMP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范围)自2016年1月1日起一律停止生产,并签订《承诺书》确认;二是对应停产企业(生产范围)的原辅料、包装材料进行封存,要求企业对封存物料隔离存放,并将物料封存统计表上报药品生产处;三是对不具备中药前处理和提取能力的中成药生产企业在有效期内的中药提取物进行统计上报。
除长期未生产企业外,本次检查共确认有19 家药品生产企业的56条生产线停止生产,13家中成药生产企业上报中药提取物库存。药品生产处将进一步加强对停产企业的监督,督促正在改造的企业加快认证步伐。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3.01.2016 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