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下半年社保缴费基数将按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核定

13.09.2014  16:55

  记者从海口市人社局获悉,今年下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费率、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实际工资总额确定。

  7月至12月,海口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均按从业人员实际工资总额核定,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省上年度社平”)300%的,按全省上年度社平300%核定;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60%的,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报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按实际工资总额征缴,但2014年度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40%,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60%。

  据了解,2014年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7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