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农垦总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一、原农垦总局(部门概况)现状
2008年,根据《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发〔2008〕14号)精神,海南农垦管理体制由“省部共管”转为省政府直管。2008年以来,海南农垦紧紧围绕“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目标推进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农垦中小学校、气象站、民政职能移交地方管理,职工社会保险实现地方统筹,桂林洋等9个农场移交属地市县管理。农垦总局与农垦总公司实现政企分离,农垦总公司改制为农垦集团,海南橡胶集团顺利上市。
2015年,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深改领导小组会议、省委常委会议、省委全会等对新一轮农垦改革进行了研究部署。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改革发展的意见》后,全省和垦区上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农垦改革发展的重大部署,根据“一个方向、两个重点、三条底线、四个定位”的要求,以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力度来推进新一轮农垦改革。12月,省委省政府率先出台了《关于打进新一轮海南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琼发【201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农垦的改革方向和目标。根据《实施意见》,为推进垦区集团化改革,在改革过渡期实行“一个企业实体、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省农垦总局不再作为实体机构存在,核销编制,不单设领导职数,总局机关的行政职能划入省直有关部门。
海南农垦的改革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垦区全方面推进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农垦改革机构调整和人员安排工作正在推进。二是建立了垦区集团化改革架构。2015年12月29日,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海垦国际金融中心正式揭牌成立,标志着海南农垦实现了体制机制的根本性转变,开始迈入市场化改革的快车道。三是推进农场社会管理属地化取得明显进展。垦区住房公积金、公安局、直属三家医院正式移交地方管理;农垦水库行政管理职能正式移交,农场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农场医院(防疫站(组)卫生所(室)、从事协警等保安人员将陆续移交地方管理;垦区民生项目建设移交属地政府管理改革基本完成,垦区危房改造、小城镇建设、道路建设及养护和涉水的项目建设等,均已纳入全省统一规划建设,由属地市县政府组织实施。四是农场企业化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目前,农垦总局已不作为实体存在,也不再是政府序列的一个部门。为了做好部门决算公开的工作,我们还原2015年原总局的决算,完成此项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南省农垦总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海南省农垦总局本级
2.海南省农垦总局所属预算单位20个
总局机关服务中心、总局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总局会计核算中心、总局驻广州办事处、海口龙华干休所、海口凤凰新村干休所、农垦湛江干部休养所、农垦三亚干休所、农垦海秀老干部休养所、农垦残疾人联合会、农垦中心测试站、农垦总医院、农垦三亚医院、农垦那大医院、农垦工会、农垦设计院、农垦通讯站、农垦报社、垦区公安局。其中:
(1)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4个(总局本级、农垦残疾人联合会、农垦工会、垦区公安局)。
(2)事业单位17个。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8)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农垦总局部门(单位)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南省农垦总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本年收入总计363,999.7万元,支出总计346,995.2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7,890.2万元,增长11.6%,支出总计增加33,866.3万元,增长10.8%。一是财政加大对农垦民生建设的投入;二是省政府调整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从2014年10月1日起计算补发。
(二)关于海南省农垦总局部门(单位)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63,99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575.1万元,占46%;上级补助收入3,147.3万元,占0.8%;事业收入186,530.9万元,占51.3%;其他收入6,746.5万元,占1.9%。
(三)关于海南省农垦总局部门(单位)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46,9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271.1万元,占62.9%;项目支出128,724.1万元,占37.1%。
(四)关于海南省农垦总局部门(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南省农垦总局部门(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情况,收入总计167,575.1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增加19,936.3万元,增长13.5%;支出总计156,871.3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增加11,208.7万元,增长7.7%。主要是垦区职工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投资增加(增加28,252.6万元)。
(五)关于海南省农垦总局部门(单位)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海南省农垦总局部门(单位)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71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3%.与2014年度相比增加9,998.3万元,增长7%。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海南省农垦总局部门(单位)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71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万元,占0.06%;
科学技术(类)支出21.5万元,占0.01%;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5万元,占0.0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68.4万元,占5.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991.9万元,占2.6%;
农林水(类)支出93,250.7万元,占60.67%;
交通运输(类)支出2,133.3万元,占1.39%;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2,035.0万元,占1.32%;
住房保障(类)支出41,501.5万元,占27.0%;
其他(类)支出1,807.0万元,占1.18%;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海南省农垦总局部门(单位)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9,905.1万元,支出决算为153,7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总局本级“财政林业补助”项目财政拨款数3000万元未支出;二是总局本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财政拨款数还有1,845.5万元未支出;三是农垦总医院“公共卫生”项目财政拨款还有792.7万元未支出;四是三亚农垦医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目财政拨款还有“1,180.4万元未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7万元,支出决算为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5万元,支出决算为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669.7万元,支出决算为8,76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和结余经费今年使用。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886.6万元,支出决算为3,9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和结余经费今年使用。
(6)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9,725.0万元,支出决算为93,2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成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7)交通运输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33.3万元,支出决算为2,1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035.0万元,支出决算为2,0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1,431.2万元,支出决算为41,5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和结余经费今年使用。
(10)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801.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和结余经费今年使用。
(六)关于海南省农垦总局部门(单位)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农垦总局部门(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81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33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4,38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海南省农垦总局部门(单位)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南省农垦总局部门(单位)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85.2万元,支出决算为1,339.9万元,完成预算的6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完成预算的41.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14.6万元,完成预算的9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4.4万元,完成预算的22.4%。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农垦总局进一步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每月及时掌握各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情况,做到事前有监督,紧紧守住“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的红线,强化公务车辆管理,压缩因公出国(境)和公务接待支出,用好每一笔资金,将更多的资金用于改革发展和改善民生工作中。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度减少 281.5万元,下降1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6.6万元,下降2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7万元,下降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7.9万元,下降49.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批次和人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控制车辆出行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出台接待标准及陪行人员,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人数。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9万元,占总支出的1.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14.6万元,占总支出的8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4.4万元,占总支出的1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全年安排20.9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7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出国参与洽谈、技术合作、境外培训、项目考察等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14.6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14.6万元。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支出。包括日常公务用车以及到各农场检查工作情况、验收项目、出警办案以及急要文件交换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4.4 万元。无外宾接待支出,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4.4万元,主要用于农垦改革发生的接待费;承担农业部农垦局及省(内)外相关部门项目考察、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