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垦总局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

31.10.2014  14:39

  根据中纪委、监察部的要求,省农垦总局纪律检查委员会近日决定在全垦区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并向总局机关及各直属各单位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切实抓好该项制度的建立工作,在全局范围内形成廉洁从政的良好风气。

  据介绍,廉政档案是领导干部的“廉政台账”,主要记载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廉洁从政、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其中包含了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情况,以及从业(含国<境>外)投资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信访约谈、接受函询情况等12项内容。

  据了解,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将实行一人一档,由专人专柜进行管理。建档对象为总局机关、驻市县办事处及纪检监察审计派驻组副处级(含副处级非领导职务)以上领导干部,各医院、农场副科级(不含享受待遇)以上领导干部。

  建立廉政档案将按照安全、保密的原则,实行严格科学的保管和运用,档案管理单位或部门每年应核对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修正,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廉政档案,未经批准不得查阅本人和直系亲属的廉政档案。

  据总局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健全干部廉政档案制度,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对干部考察、考核、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各级单位领导干部应当高度重视,认真配合。省农垦总局纪委通过建立廉政档案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们时刻自警自励,从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中抓好作风建设,切实推进垦区反腐倡廉工作。(记者 余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