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海南省垦区公安机关移交地方管理协议签订仪式在省公安厅举行,标志着海南省垦区公安机关机构职能人员编制正式成建制移交地方政府管理。
随后,省公安厅发布公安厅令,从5月31日12时起,各市、县公安局全面行使对原垦区公安分局、派出所所有职能的管理指挥权。(记者良子 特约记者宋洪涛 通讯员陈炜森 田和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