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入选全国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系我省唯一入选城市

05.01.2018  13:01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快推进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海口被列为重点先行实施城市之一,是我省唯一入选的城市。

通知》要求,2018年46个重点城市均要形成若干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探索建立宣传发动、收运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同时,2018年3月底前,46个重点城市要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量化工作任务。从党政机关、军队单位、医院、学校等率先做起,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所有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

另外,要以街道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

通知》明确,2020年底前,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形成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在进入焚烧和填埋设施之前,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合计达到35%以上。2035年前,46个重点城市全面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垃圾分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摘自《海南日报》2017.1.5 计思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