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坚持带案下访化解涉检信访案件效果好
为化解涉检信访案件,做好信访人的息诉罢访工作。今年以来,省检察院第二分院文伟副检察长带领控告检察处人员和案件承办人一起深入基层,督办案件,解决问题,释法说理,有效化解涉检信访案件。今年省检察院通报的辖区17件涉检信访案件中,11件已化解或拟终结, 6件正在办理。
依法审查,认真准备。针对省检察院通报的涉检信访案件,控告检察处督促案件承办部门、辖区院依法按程序及时审查办理。对刑事申诉案件、不服不立案决定的案件,承办人调卷进行审查,从事实的认定、法律的适用上严格把关;对不服检察机关久拖不决的举报线索,承办人首先接触举报人了解情况,深入实地调取相关证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然后,控告检察处对审结案件进行筛选,做好检察长带案下访前的准备工作。
找准切入点,促进和解。为了促进问题的解决,文伟副检察长首先主持召开案情分析会,听取相关人员汇报案情,找准问题的关键所在,提出解决方案。然后亲自带队深入实地开展化解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符某某不服东方市院不起诉申诉案,经院刑申处审查,认为东方市院不起诉决定是正确的,但因被不起诉人未将土地承包款退回申诉人,造成符某某到该院和省院上访。文伟副检察长听取案情汇报后,针对上访人与被不起诉人是同乡,有调解空间的情况,决定带案下访。通过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释法说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当场表示不再上访。
释法说理,取信于民。蔡某某等人举报单位领导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侵吞企业财产,不断到二分院和省有关机关上访。经该院反贪局调查,认为其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依法作出分流的决定。但考虑蔡某某等人多次到省有关机关上访,稍有不慎,容易激化矛盾。为了做好举报人的答复解释工作,防止矛盾激化,文伟副检察长亲自带领控告检察处和承办人一起深入实地,答复举报人,向举报人介绍检察机关的案件管辖范围以及工作职责,得到举报人的理解,当场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表示认可。
加强督办,提出建议。为了做好辖区涉检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文伟副检察长带队深入东方、乐东、昌江、洋浦等院逐一了解涉检信访案件情况,与辖区院一起分析案情,研究化解终结方案,提出拟终结和化解建议,有力推动了涉检信访案件的息诉化解工作。(撰稿刘洪记 编辑谭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