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坏海口海秀路燃气管道 四川国丰道歉
9月17日,海口海秀中路一处地下燃气管道被四川国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人员挖破,致附近21个用户小区停气近8小时。事发后,记者调查后发现,多个部门(单位)均表示“没有听说过这家公司”。9月22日,记者通过中铁二局五公司海秀快速路项目部相关人员了解到,四川国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通过合法途径进入市场;当晚,四川国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海口海秀快速路项目施工负责人通过本网,向上述事件中受影响的用户和海口市民表示歉意。
中铁二局:四川国丰通过合法途径进入海口市场
记者此前的采访中,与海秀快速路项目相关的海口多个部门(单位),均表示没有听说过四川国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那么,四川国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又是如何出现在施工标段的呢?
9月22日下午,记者几经周折,联系到了中铁二局五公司海秀快速路项目部相关工作人员唐先生。据其介绍,四川国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通过合法途径进入市场的。虽然在施工过程中,工作人员已经非常小心,但还是出现了9月17日海口海秀中路一处地下燃气管道被挖坏事件,造成附近21个用户小区停气近8小时。
唐先生说,由于为了赶工期,争取道路早日正常通行,工人几乎都是24小时作业非常疲惫,海秀路沿线地下管网纵横交错十分复杂,事发后,公司及,四川国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经积极地、全力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
四川国丰:向受影响的用户和海口市民表示歉意
9月22日晚间,记者最终联系上四川国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海口海秀快速路项目施工负责人王纪兵(音)。
王纪兵告诉记者,他本人刚刚回到四川达州,是受公司法人代表委托,全权负责海南事务的负责人。9月17日,海口海秀中路一处地下燃气管道被挖坏后,公司立即与海口民生燃气公司联系,对损毁设施进行了修复和损失赔付,整个赔付当晚已经全部到位。
王纪兵接受记者采访时坦承,由于施工人员的责任,挖坏了燃气管道造成附近21个用户小区停气近8小时,公司深感遗憾。事发后,公司立即进行了内部整改,对所有管理人员和工人进行了警示教育。同时,积极配合城管部门调查,愿意接受城管部门的处罚。
“这个事件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王纪兵最后表示,由于公司在施工中出现的失误,影响了附近居民生活,公司向上述用户以及海口市民表示诚挚的歉意,并承诺今后一定多与燃气公司、管网涉及单位多沟通,多请相关单位指导协助,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城管部门:四川国丰将面临10万元的顶格处罚
9月22日下午,本网从海口市龙华区城管部门了解到,针对9月17日海口海秀中路一处地下燃气管道,被四川国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人员挖破,致附近21个用户小区停气近8小时一事,经南海网报道后,引起海口多部门高度重视。龙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区城管局主要领导分别就此作出指示,要求依法依规对涉事企业进行顶格处罚。
海口市龙华区城管大队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事发后,四川国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向城管部门提供了相关材料配合调查,询问笔录已经完成。目前,已经可以确定四川国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损毁燃气设施的事实,四川国丰将面临10万元的顶格处罚。
海口海秀路两处燃气管道被挖坏北京飞利、四川国丰被罚款
9月21日下午5时许,在海口市海秀路好声音KTV附近路段,一处燃气管道被施工方挖机破坏。目前,海口龙华城管部门已介入调查。同时,针对9月17日在同一条路上挖破海口燃气管道的另一起责任施工单位四川国丰或将面临10万元的顶格处罚。
挖破海口燃气管道北京飞利交2万元赔偿
当天晚上,施工方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已对挖坏燃气管道造成的2万元经济损失赔偿给民生燃气公司。
该负责人称,施工人员按照相关图纸施工,在此处施工中确实没有发现燃气管道,对此他们愿意赔偿,并配合城管部门的调查。他希望在接下来的每处施工中,民生燃气公司人员能到场进行鉴别或指导,否则施工人员难以辨别是否施工处是燃气管道及施工方式。
记者从海南民生燃气有限公司了解到,该公司巡检维护人员近日发现海秀快速路(一期)园路改造路段路灯工程基坑有占压燃气管道,甚至将管道防腐层挖破的情况。该公司已向相关单位发函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危及燃气管道运行的施工和设施的修建,确保燃气管道运行安全。
业内人士指出,《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等。“如果路灯基座建在燃气管道上,任何物品长时间都会有损耗,万一燃气管道或是路灯因为损耗造成的漏气或漏电,二者相遇会造成严重的危险。”业内人士说,施工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规范施工,避开铺设好的燃气管道,不能留下安全隐患。
南海网记者从海口龙华城管部门了解到,9月21日晚,施工方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未能现场提供相关行政许可审批、公司营业执照等证件。城管部门现场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该通知书上写到:施工单位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取土且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损毁燃气设施;施工单位未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保护方案。同时还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及案件初查通知书。
龙华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城管部门已介入调查,要求施工单位9月25日前提供相关证件等,待调查结束后做进一步处理。截止9月22日上午,施工单位仍未提供相关证件。
最新进展:四川国丰或将面临10万元的顶格处罚
对于9月17日四川国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挖坏燃气管道的行为,该负责人透露,经调查,四川国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民生燃气公司制定共同(施工)方案,根据方案要求,该公司在施工中只能采取人工施工,不能使用大型机械施工,若要使用大型机械施工,必须有民生公司人员到场指导。
但该公司未按方案施工,在使用大型机械施工时,没有民生燃气公司人员在场指导,进而导致煤气管道受损。下一步,城管部门将对此类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该公司或将面临10万元的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