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工商驻场监督 “八项规定”监管南北蔬菜市场

13.03.2016  09:37

   海口网3月13日消息 (记者陈延鹏 通讯员王英超)按照省政府“菜十条”和省工商局关于落实“菜十条”的五项措施的精神,针对南北蔬菜批发市场前段时间暴露出来的问题,海口市工商局驻场监督,采取多项举措督促南北蔬菜批发市场彻底整改,确保菜价稳定正常。

  为防止以签订合同形式限制公平竞争行为,工商人员现场指导市场开办者修改档口租赁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要求放开对档口经营蔬菜区域、经营菜品、进货渠道限定等不合理条款,以达到公平竞争的目的。截至3月12日,已有四分之三的档口经营者与市场开办者完成了新合同的修改。此外,工商人员通过约谈市场开办者,现场督促蔬菜批发市场通过增加自产自销蔬菜档口、完善蔬菜自产自销区的管理措施等方式,积极引导菜农带菜入场销售,使本地菜能便利入场,增加本地菜市场供应量。

  为强化对南北蔬菜批发市场的监管力度,工商部门正加紧制定南北蔬菜批发市场多项监管措施,将会从禁止乱收费、禁止短斤缺两、禁止商业贿赂、禁止垄断等多个方面给予严格限制和监管。除了抓紧制定针对南北蔬菜批发市场开办者的《行政指导意见书》外,工商部门还针对市场内的批发商制定了“八项监管规定”,并制作成宣传牌匾在49家批发档口悬挂。同时,在现场制作“曝光栏”,对违法违规批发商当场予以曝光,并将其违法信息录入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