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求复合不成在临高将前女友勒死 被执行死刑
黑龙江男子金某与女子张某恋爱分手后,不断纠缠前女友并恐吓其父母,求复合不成将前女友活活勒死。2020年1月8日上午,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重大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宣判结束后,海南二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金某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17年4月,34岁的金某与20岁的张某确立恋爱关系,7月左右,两人因生活琐事吵架、打架后分手。金某于心不甘,纠缠不休,并经多方打探得知张某在海南省临高县工作。8月17日12时许,金某驾车到临高县约见张某,二人驾车至临城镇某路非机动车道。期间,金某多次要求复合,遭张某拒绝。当日15时左右,金某见复合无望,遂在车内先后用手掐、用吹风机电线勒张某颈部,致张某机械性窒息死亡。随后,盗走张某支付宝账号内的1.4万元,驾车逃至文昌市文城镇企图跳楼自杀未遂,于当晚被公安机关抓获。
海南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金某与张某恋爱分手后,因要求复合未果,采取残忍的手段故意杀害张某,杀人后又秘密窃取被害人1.4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盗窃罪。金某杀人手段残忍、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极大,且其曾两次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后,不接受教育,不思悔改,仍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依法应予以严惩,判决金某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4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并退还张某家属。
金某不服,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认定金某罪大恶极,法不容留,依法核准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并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