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的土地没到期却转给第三方 海南农场退休职工起诉单位
原标题:承包的土地还没到期,农场与第三方签订新的承包合同被退休职工起诉
省安置农场:退休职工已承诺放弃优先续包权
11月14日,省安置农场的退休职工陈家锋将原来所在的单位告上了法庭。原来,2003年,陈家锋响应农场号召,带头承包了农场38亩土地,合同期是10年。10年后,距离合同期限即将结束时,农场却提前将土地承包给第三方,并拆除了陈家锋自建的100多平方房屋。农场解释为陈家锋已承诺放弃优先续包权,而且拆除违建房屋也是在城管等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因此拒绝赔偿。
陈家锋介绍,2002年,当时的农场由于长年效益不佳,但由于时任农场领导找他,希望他能带头承包,他最终决定于2003年9月29日,与省安置农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共计38亩,合同期10年。
据了解,2013年9月12日,合同还不到期,农场下通知要求陈家锋在10月1日前必须将承包地的种植物、建筑物清理干净,必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把建筑物垃圾清理干净,并与另两名第三人签订了两份《土地出租协议》。
“合同还没到期,应该是我有优先继续承包的权利,但农场却提前和第三方签了合同,我认为这是不对的。对于给农场的承诺,是因为农场要求我第一年的承包价格是每年每亩3650元,第二年递增10%,但第三方第二年承包价格依旧维持原来的价格,这明显对我不公平。”
对于陈家锋的不解,11月14日,在法庭上,农场的代理人表示,农场在与第三方签订合同之前,已与陈家锋取得过协商,因价格问题,陈家锋承诺放弃优先续包权,因此农场才与第三方签订了合同。
另外,对于拆除陈家锋房屋的问题,农场代理人也表示,陈家锋擅自在原居住房屋后门处扩建砖混结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理应不予以赔偿。并且在对陈家锋扩建房屋多次制止未果的情形下,还及时通知海秀镇海榆西居委会、城建等相关部门,并征得相关部门的同意和进行现场监督拆除的,其行为合法有据。对于陈家锋提出的经济补偿,农场代理人则要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由于双方当庭意见存在分歧,11月14日,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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