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土地整治建后管护长效运行机制

07.06.2016  23:05

【土地整治现场会·系列之一】

2016年海南省土地整治工作现场会要求

 

探索土地整治建后管护长效运行机制

 

中国国土资源报 6月2日 屯昌讯( 记者:尹建军 陈祖洪 通讯员: 桂一文 杨大海) 6月2日,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在屯昌县召开2016年全省土地整治工作现场会,会议全面总结“十二五”以来海南省土地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和不足,并对“十三五”和今年工作进行部署。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健春要求,各市县要结合脱贫攻坚、现代农业、产业小镇、美丽乡村、全域旅游与生态保护的要求,不断加大土地整治工作力度,增加优质耕地,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建设高标准农田有效保护耕地,把全省土地整治工作推上新台阶。

屯昌县委书记田志强、屯昌县县长 匡文胜 、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吴开成等出席会议或参加现场会。来自省国土资源厅相关处室,厅直属单位负责人,市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及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屯昌县委县政府等有关负责人、新闻单位记者参加会议。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先后对屯昌坡心土地整理项目、南吕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进行了实地观摩。吴开成对全省土地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省国土资源厅此前派出的六个督导组,通报全省土地整治项目专项巡查及督办情况。会上,屯昌县、东方市、陵水县作经验发言,海口市、儋州市、琼中县作表态发言。

陈健春强调,“十二五”土地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促进了耕地数量质量双保护,严守了耕地保护红线。五年来共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29.5万亩,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海南省“十二五”期间建成229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目标;破解了用地供需矛盾,保障了全省发展大局,通过修建灌排沟渠、田间道路、建设农田防护工程等,极大地改善了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农田生产能力;坚持完善制度建设,为规范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提供保障,形成高效运行的项目管理体系,保障了土地整治的有效实施。

陈健春表示,开展土地整治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必须要从服务保障全省发展大局的高度认识土地整治、耕地开垦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开展土地整治工程,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美化村庄环境,将有力促进全域旅游和美丽乡村建设,可以说做好土地整治就是我们积极贯彻全域旅游、百个产业小镇、千个美丽乡村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土地整治是当前改变土地农业发展方式、提高耕地产能、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有效手段,在促进贫困地区扶贫开发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陈健春指出,土地整治项目是一项关乎民生福祉的长期工程,今年将本着以建设促保护,助力脱贫攻坚,助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等原则开展土地整治工作,启动实施一批旱改水项目和补充耕地项目,分类处理好超期未验收项目的遗留问题,突出项目效益,打造一批精品示范项目,并积极探索建后管护长效运行机制,实现土地整治项目良性循坏,确保项目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会上,吴开成表示,实施土地整治,是对项目区内的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全面提升土地整治综合效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设稳产、高产良田。它改变了传统农用地利用格局,创造了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的条件,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土地整治后续监管所采用的长效机制的方式是以市县国土部门和乡镇政府相结合,聘用项目区所在的农民担任管护工,未来还将考虑类似住宅小区向物业公司购买服务这一形式,推动形成农田管护服务公司,培育农田设施的管护服务市场。

田志强与参会代表一道,冒着高温酷暑,深入田间地头,实地了解该县南吕、坡心土地整治项目。 匡文胜 在会议致辞时表示,屯昌县坚持将土地整治和生态循环农业、美丽乡村、产业小镇建设有机结合,实现了土地资源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的局面。十年来,该县土地整治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效,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防汛抗洪、灌溉供水、保护生态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特别是近两年来,不断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的后续管护工作,充分发挥了项目的长期效益,群众生产生活深受其益。

记者在会上获悉,“十二五”期间,海南省投入37亿元,实施土地整治项目224个,建设总规模135万亩,修建完成灌溉渠道、排水沟、田间道路等基本设施,受益人口多达39万人,耕地质量平均提高一个等级,项目区群众亩均年增加收入435元。“十三五”海南省在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同时,将通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建成60万亩高标准农田,促进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加大补充耕地力度,通过土地整治新增耕地10万亩,确保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并通过后备耕地资源开发与“旱地改水田”相结合,不断提高耕地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