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考”考生免收考试费 确认报名基本程序

04.11.2015  08:29

  按照人社部发布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工作安排,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在2015年11月2日9:00至11月7日16:00登录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名确认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承诺遵守考试纪律、上传照片、缴纳考试费用。昨日9时开始,一些选择在我省考试的报考人员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i.lss.gov.cn/)进入报名确认页面却发现,并不需要交费。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从今年7月1日起取消或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其中就包括“国家公务员录用报名考试费”这一项。正因如此,今年“国考”选择在海南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在进行报名确认时,只需要阅读并确认考试纪律、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即可,不用交费。省人社厅提醒,接下来打印准考证的时间为11月23日10:00至11月29日12:00,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打印功能,请考生在截止日前完成准考证打印,以免影响考试。

  11月29日为今年“国考”笔试时间,仅剩一个月的复习时间该如何进行备考?海口宏某教育培训中心公务员考试专家陈善和表示,国考考查的“基础”+“方法”,基础是平时积累下来的,方法需要集中一段时间去训练提高。今年国考行测将延续去年的两套卷,也就是省级以上机关和地市级以下机关职位分别命题。考生应该通过近期多做真题和模拟题,找出自己的弱点,然后进行重点突破。尤其是第一次参加“国考”的考生,图形推理和逻辑判断,相对于其他文字理解的题目,更需要多加训练,而且这两类题目的分值比较高,应该加以重视。

  申论方面,前面的小题最好按点分条写,这样容易得分,大作文下笔之前最好拟清楚提纲,行文做到不啰嗦拖沓,逻辑严谨、条理分明、论据充分。另外考生写作时,容易出现反复涂改的情况,直接降低印象分,临近考试,考生在复习准备时应多动笔。陈善和认为,整体而言,考生准备考试时,应该注重提升结构层次,而不是盲目地去“押题”。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昨日9时开始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此次报考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2日9:00至7日16:00,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报考人员,均需进行报名确认。海南考区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人社厅官网(http://hi.lss.gov.cn/)进行确认报名。另外,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

  1.报考人员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登录(http://hi.lss.gov.cn/)网上确认系统。

  2.阅读、熟悉考场规则、相关考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规定,并做出诚信考试的承诺。

  3.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二寸(35mm×45mm)、20Kb以下、以当地考试机构网上明示的规格要求为准,对不符合规格的数码照片建议用图像处理软件另存为符合要求的照片]。

  4.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报名确认结束。

  确认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在11月23日10:00至11月29日12:00期间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如在核查过程中,发现错误,需要更改姓名中错别字或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的报考人员;考生需要还需要按考试机构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可联系0898-12333进行咨询。

  国家公务员考试确认报名相关问题

  1.报名确认时能否更改考试地点?

  确有特殊原因可以更改考试地点。报考人员想到哪个省(区、市)参加考试,应关注该省(区、市)报名确认网站发布的信息或电话咨询,获知办理更改及确认手续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更改考试地点。

  2.报考人员可否更改个人信息?

  报名确认中,有两类报名信息经当地考试机构同意后可以修改:姓名中的错别字、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未经招录机关同意,不得更改。

  报考人员更改报名信息均应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报考人员要修改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时,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只有身份证号与报名信息库中身份证号一致时才可以更改。同样,在姓名一致的情况下,当发现信息库中的身份证号与报考人员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中的身份证号有个别数字出入时,若该数字不涉及出生年月,才可以更改。

  3.如何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由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4.申请笔试加分需提供哪些材料?

  凡申请笔试加分的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向各招录机关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回族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2)因公牺牲评定为烈士的配偶或子女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革命烈士证明》和能够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须提供县(区)以上党委、政府或自治区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

  (3)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必须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不能作为加分的凭据。

  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凡在规定时间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凡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