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国税全年为“小微”减免税3.1亿
海南国税积极落实中小微企业减免税政策
全年为“小微”减免税3.1亿
本报海口3月31日讯 (记者陈怡 通讯员王凯 曲易伸)记者今天从省国税局获悉,去年国家连续出台小微企业增值税、所得税减免税政策,国税部门积极落实相关政策。2014年1-12月,我省共为小微企业减免所得税额1229.65万元,减免个体户、企业增值税2.9亿元。
“最近一段时间,房地产市场不好,家装行业也受到影响,政府及时出台小微企业减免税政策,让我们门店一年省下一万多元增值税,帮助我们渡过难关。”海口欧德乐商行负责人陈芳说。
据悉,海南国税在去年下发了《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进一步简化备案资料,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只需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据实填报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数据,即视同已报送备案资料,无需专门报送纸质资料。
一系列服务小微企业申报措施的出台,进一步扩大了政策的普惠面。根据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的新减免税政策,小企业免征增值税从扩大2万元到3万元以下,扩大优惠范围后,新增享受优惠纳税人1.6万户,受惠面由原来的82.35%扩大到91.06 %。2014年1-12月,国税部门为小微企业、个体户和其他个人共减免增值税29471万元。其中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6.9万户,免征增值税2692万元;个体户和其他个人10.3万户,免征增值税约2.7亿元。
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我省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总户数为5.64万户,共减免企业所得税税额1229.65万元,政策受惠面94.52%
小企业免征增值税:从2万元以下扩大到3万元以下,新增享受优惠纳税人1.6万户,受惠面由原来的82.35%扩大到9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