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设立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

18.08.2016  12:39

琼人社函〔2016〕801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设立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设立第六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14号),你院获准设立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推进基地建设。你院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11〕112号)、《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人社厅发〔2013〕53号)的要求,充分依托学院现有资源,不断加强培训专业技术人才的软、硬件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结合、相对稳定的师资及管理人员队伍;要根据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任务的需要,设计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培训课程,积极开发在线学习平台,充分发挥学院在海洋、旅游、民族(人文)、生态等方面的专业特色和学科优势,努力成为海南省中南部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才培养摇篮和知识创新、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的基地,并向全岛辐射,积极为海洋强国战略和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要建立健全教学组织管理、学员考核管理、教学科研管理、培训登记管理、培训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管理以及培训效果评估、跟踪反馈等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提高基地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每年12月10日前,应将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计划报送我厅。

三、严格规范经费使用。中央财政为每个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提供平均300万元左右的一次性专项补助经费,你院须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及相关财经纪律,制定专项经费使用办法和方案,严格按规定的开支项目支出,确保专款专用。每年12月10日前,应将经费使用情况报送省财政厅和我厅。

四、积极参与网络化管理。按要求填写提交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基本信息采集表,完善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系统相关设置,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及时了解掌握网络动态信息,建立网络化管理长效机制。

2016年10月30日前,将各项管理制度、专项经费使用办法和基地建设情况报送我厅。

附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设立第六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14号).PDF

联系人:朱道红,电话:65338932。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8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