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环保法律宣传

17.12.2014  16:17
  为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迎接我国首个“宪法日”,全面推进新《环境保护法》宣传教育工作,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环保法律宣传活动。
  一是12月3日—4日,组织参加在明珠广场举办的海口市2014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型法治宣传和法律援助服务活动。
  二是12月3日下午,联合琼山区环保局深入海南通安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和琼山府城中学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活动。
  三是12月4日下午,联合美兰区环保局在海甸岛银谷苑社区,开展以“用新环保法,保护生态花园”为主题的新《环境保护法》宣传活动。
  四是在龙昆南路和龙华路环保办公大楼门口悬挂法制宣传日宣传横幅,在各社区(小区)悬挂宣传横幅,营造宣传活动氛围。
  在系列环保法律宣传活动中,我局通过设立环保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挂图、发放环保法律知识宣传手册等方式,向公众宣传新《环境保护法》等环保法律法规,普及环境保护相关科普知识,进一步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法制意识,为明年1月1日新环保法的正式施行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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