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定“贫困县”的文化示范

20.02.2017  21:39
    

  2016年10月31日上午,在安徽铜陵召开的2016年中国图书馆年会上,文化部、财政部授予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荣誉称号。据悉,此项荣誉称号标志着保亭县通过近三年时间的不懈努力和创新,成功创建成为全国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也是此次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国定“贫困县”。

  2013年,保亭县被列入文化部、财政部第二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期间,  该县按照创建标准,科学制订规划,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确保按要求、按进度完成创建示范区(项目)的各项任务,推动当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

  自申报创建工作启动以来,保亭县公共文化财政预算投入达1.33亿元。同时,大力实施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达标提升工程。县图书馆、文化馆、民族博物馆、影剧院及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均实现了功能提升,并按照文化部相关标准建设了51个村级文体活动室。其中,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均达全省先进水平,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文体活动室、公共电子阅览室等设置率、达标率均达100%。

  据了解,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是文化部、财政部“十二五”期间共同开展的一项重大文化惠民项目,旨在推动各地研究和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的长效保障机制,为同类地区提供借鉴和示范,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实践经验。创建工作自2011年开始,每两年一个周期,计划创建3批示范区。据悉,全国第二批共有32个创建示范区、57个创建示范项目获得创建资格,创建周期为2013年至2015年。(本报记者  贾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