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大戏可别唱岔了
国资国企改革,从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到今年刚刚推出的政府工作报告,均被列入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书”。人们期待着2015年上演一出国企深改“落实年”的好戏。
事实上,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企改革一直备受关注。去年国资委在中央企业启动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混合所有制试点、规范董事会制度试点以及纪检工作试点等“四项改革”试点。
但需要注意到,作为顶层设计的“国家版”国企改革总体方案,尚未出台。这除了说明决策层对国企深改的任务书、路线图等等的精益求精,也表明因为新一轮国企改革牵扯的利益多、面临的难题多、社会上的误读多,需要前置防范和化解的问题不少。
为推动国企深改进程,去年下半年,国务院成立了由副总理马凯挂帅的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人员构成涉及国资委、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等多个部门,重点就是统筹研究、协调解决国企改革中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
从目前透露出的信息看,国企深改的顶层方案经过数轮讨论和修改,各方已基本达成共识,有望在全国两会后出台,具体将会以“1+N”形式出台,即一个主文件、N个配套文件。
与国家版方案的“姗姗来迟”相比,“地方版”国企改革方案已然是“竞相纷呈”。去年2月,上海率先打响新一轮地方国企改革第一枪。此后,至少有20多个省市相继出台了方案。到今年的地方两会,31个省份都已经提出了2015年地方国资改革蓝图,包括“混合所有制改革”“兼并重组”“分类改革”“整体上市”“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等等。
看得出,在推进国企改革方面,各地还是蛮拼的。不过“争先恐后”之中,少不了“萝卜快了不洗泥”。从目前一些地方的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看,已多多少少流露出对国企改革一些基本问题理解上的偏差。
比如,各地方版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属于“标配”。这倒不意外,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已提出明确要求。但是,操作中的问题来了,不顾企业发展阶段和现实情况硬要“混”的有之;从上到下、不同行业,层层“定指标、下任务”的也有之。以为拿出几家国企进行“混改”,唱一出“独角戏”,就算国企深改了,国企深改的事儿也就能交待过去。
该“混”的“混”不了,不该“混”的又瞎“混”。“为混而混”的“一阵风”“一窝蜂”现象,哪怕是苗头,也充分暴露出没能把准中央有关国企深改整体顶层设计主脉的风险。这种“浑”改,一旦真成风,国企深改这出好戏大戏就可能唱岔了、唱砸了。
必须吃准吃透深化国企改革目的、任务的全部。就拿“混改”这一条来说,理论上讲,发展混合所有制有利于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是搞好国企的办法之一,但并非是搞好国企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唯一灵丹妙药和全部内容,不可能指望“一混了之”“一混就灵”。混改失败的案例并非个例。
此次政府工作报告谈及国资国企改革时,首先明确的是要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分类推进改革。其背后的考量,正是不同企业所处阶段不同,决定对改革的短期目标和路径不尽相同,若不加分析地“一刀切”盲目地“混”,恐将违背企业发展规律,结果将适得其反。
细心的人已经注意到了一个“细微变化”,此次政府工作报告论及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时,强调是要“有序实施”。“有序”二字,足以说明决策层已敏锐地意识到实际中出现的非良苗头以及可能导致的风险。
都该静下来仔细想一想“混改”的内涵。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是由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和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这本来是一种对于各种资本一视同仁的中性表述,可在一些地方版方案制定和实践中,有的已经被演化成了“单向混合国有资本”,即只有国有企业引进非国有资本,没有非国有企业引进国有资本,所谓“交叉持股”沦为空言。如果此风大煽起来,国企一律被“混”,结果会是咋样呢?会不会形成国企统统被“私有化”的风险呢?
果真如此,就有违国企深改初衷了。“好经”不能歪念。首先就是在国企深改目的上,认识不能走偏跑调。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我们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国企一定要往好里搞,而不是往搞散里烂里整。西方一些人一直把矛头对准我们的国企,千方百计抹黑我们的国企、堵截我们的国企,还美其名曰要“公平竞争”,其醉翁之意可真不在酒,实际上是要搞垮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对此,千万要保持警醒,不可掉以轻心,稀里糊涂上了个大当。决策层一再强调,要坚定不移把国企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这才是国企深改的根本目标。
之所以要深化国企改革,就是因为一些问题严重阻碍了这一大目标的实现。比如,一些国企市场主体地位未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尚不健全,国资监管体制需要完善,国有资本运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还很多。特别是有的国企内部管理混乱,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企资产现象大量发生。这说明,国企体制机制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必须加快推进深化改革。
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包括发展混合所有制在内的诸多国企深改措施,都是“奔着问题去的”,大的方向、大的原则就是,坚持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以增强企业活力、提高效益为中心,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内容措施至少包括:
一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二是加强和改进公司法人治理机制,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全面提高经济管理水平,完善符合我国国情又体现效率和公平原则的激励机制;
三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高国有资本利用效率,同时严格程序、明确范围,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不能“一混了之”,也不是“一混就灵”,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是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推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投资公司试点,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形成国有资本流动重组、布局调整的有效平台;
五是分类别多渠道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成本合理分担机制,政府要承担责任,但不能全部依赖政府买单。在具体推动过程中,注意区别对待,注意把握好节奏和力度,在取得实效上狠下功夫。
这些改革措施,哪一条都很重要,哪一条落实起来都不容易。相比起来,反倒是“混”的这一条更容易整出大声响、大动静。可别以为,似乎“混”了几家国企就有了拿得出手的国企“改革创新”的政绩,国企改革的全部问题就全解决了。只唱一出“混改”几家国企的“独角戏”,代表不了国企深改的全部,检验国企改革的成效,也不是看你搞了几家“混改”。心思全都放在搞“混改”上,显然没把准顶层设计的主脉。手段永远不是目的。运用什么样的手段、怎样运用手段,都需要围绕国企改革的根本目标来考虑适配,千万别搭错了兴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