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试点园区试行环评审批分类管理 无环保承诺不得投产

03.03.2016  11:06

  海口网3月3日消息 (记者罗津 见习记者蔡佳栩)为最大限度地简化行政审批,去年11月23日,省政府印发《美安科技新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简化行政审批改革实施方案》、《海南生态软件园最大限度简化行政审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与此同时,我省环保部门以规划环评为抓手、以企业承诺制创新监管模式,推进三个试点园区环评审批改革。3月1日,记者从省生态环保厅了解到,海南生态软件园、美安科技新城、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三个试点园区环保审批改革取得巨大进展。

  实行排污与环保承诺制

  据了解,此次三个试点园区的环保审批改革的思路是:在完成园区规划环评的基础上,园区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实行分类管理,污染较重、生态影响和环境风险较大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要报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批;其他准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属地环保部门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豁免报批,同时实行排污与环保措施承诺制。

  当前,环保部门和三个试点园区沟通协调,审慎稳妥推进三个试点园区的规划环评工作。鉴于去年编制的《老城镇海南生态智慧新城启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其评价范围为海南生态软件园二期5.9平方公里,与实施方案确定的园区7.1平方公里面积不符。目前,省生态环保厅正指导规划编制单位将一期1.2平方公里纳入到海南生态软件园规划环评中统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待完善后将再次组织审查。

  同时,市生态环保局对美安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此外,对于审查中发现的《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没有明确污水处理方案、排放去向,以及规划中的重叠等问题,环卫部门已要求编制单位补充完善规划环评报告书。

  试行环评审批分类管理

  推进三个试点园区试行环评审批分类管理,要求既最大限度地简化一般准入项目的环评审批流程,加快项目入园落地,又重点强化对存在生态环境影响项目的审批管理。省生态环保厅以生态环境影响程度为重点,探索对试点园区实施分类管理,正在编制项目环评分类管理目录和豁免报批目录。

  同时,对建设项目推行排污与环保措施承诺制,明确在未落实承诺的情况下,不允许投产使用。省生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行承诺制,将促使企业自觉承担起更多的环境治理责任,有利于环境管理部门着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这是我省探索推进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的关键性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