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网台消息(海南新闻联播):
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因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可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减免税包括两种情况企业:一是财产直接损失额超过100万元,或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个人财产直接损失额超过10万元;二是当季财产直接损失额超过其上季度销售收入额15%;或当年财产直接损失额超过其当年度销售收入额5%的企业。
(视频编辑:龙威 文字编辑:张淑兰)
灾后恢复:因灾遭重大损失 可以申请减免税 -
海口23:54 21.09.2014 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