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改革举措拓展服务领域
坚持一条主线:
为农服务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兴起,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一系列广泛而深刻的变化表明,我国已经步入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快转型的关键阶段。与此同时,农村劳动力结构的深刻变化,使“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日益突出。
“我们迫切需要构建以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李春生表示,在这方面,长期扎根农村的供销合作社既有比较健全的组织体系和服务网络,又有深厚的群众基础,最有条件成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渠道。
经过多年改革,目前供销合作社发展活力、经济实力和服务 能力 有了很大提升,去年全系统销售额达3.76万亿元、利润354亿元,拥有2.5万个基层社、33.7万个村级综合服务社、11.4万个农民合作社、5.1万个庄稼医院和105.5万个现代经营服务网点。
尽管如此,一些长期制约供销合作社发展的体制机制矛盾尚未根本解决。决定提出,到2020年,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李春生说,为农服务是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涉及方方面面,为农服务是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我们所采取的各项改革举措,都是为了使供销合作社更好地发挥为农服务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
抓住一个核心:
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
合作经济属性是供销合作社区别于其他经济组织的本质特性,也是独特优势所在。但由于多种原因,目前供销合作社身上合作经济的特色并不鲜明,这突出表现在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的基层社比较薄弱。
不断强化合作经济属性,通过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改造,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已成为衡量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能否取得突破的重要标准。
决定明确,要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改造。提出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和经济上的联结,切实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
李春生表示,当前供销合作社2.5万个基层社发展不平衡、情况比较复杂。决定对基层社发展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扶持政策,这对推进基层社改造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拓展服务领域:
壮大综合实力
经济新常态下,国内流通领域的产业组织方式、商业经营模式、市场竞争格局正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化。新形势下,如何解决农产品“买贵”“卖难”,促进各类要素在城乡市场间顺畅流动?如何应对“电子商务”等新业态的挑战?
此次出台的决定提出,要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为此,决定提出了4项具体举措:
——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等多种方式,为农民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等系列化服务,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加强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创新流通方式,推进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和社区服务中心,推动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点向城乡社区延伸。
——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李春生表示,服务农民是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国务院部署,去年以来供销合作社系统在河北、浙江、山东、广东四省开展了综合改革试点,在基层组织建设、系统联合合作、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初步成效。
他说,新常态下,只有不断更新观念,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在市场竞争中壮大综合实力,才能更好地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记者 王希(据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