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一体”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0.10.2014  10:50

文昌市检察院干警进校园开展“护苗讲座

检察干警以互动方式讲授法律知识

在开展讲座活动中,请学生回答问题

检察干警给答对问题的同学发放奖品

        为全面贯彻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关于未成年人的规定,今年3月,海南省文昌市检察院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在龙楼、锦山两个检察室成立了文昌市未成年人防护帮教基地,通过完善机制、创新帮防、多方联动、延伸关爱“四位一体”模式,实现了未成年人防护帮教工作的延伸。

        完善机制,实现帮教规范化

        该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当地未成年人防护帮教工作,先后制定了《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派驻乡镇检察室未成年人防护帮教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细则、《未成年人爱心谈话制度》、《未成年人帮教考察方案》等基础性工作制度。龙楼、锦山两个检察室还和该院未检办案组联合制定了《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实施方案》,并与龙楼中学、锦山中学联合制定了《辍学未成年人重返校园计划》、《贫困生帮扶计划》,实现了开展未成年人防护帮教工作的规范化、统一化。

        创新帮防,实现帮教多样化

        加强对在校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两个检察室依托未成年人防护帮教基地,为未成年学生开展心理辅导、法制宣讲和法律咨询,分别向龙楼中学、锦山中学捐赠法律书籍,为其设立“法律图书角”。今年以来,两个检察室干警到多所学校举办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宣传讲座,受教育中小学生3000余人次。他们还针对中小学生的年龄特点,通过改编真实案例,引用“光头强”、“灰太狼”等中小学生比较熟悉的卡通形象,通过互动的教学方式讲授基本法律知识,受到了师生热烈欢迎。 

        加强对辍学未成年人的约束引导。2013年,文昌市检察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22件31人,其中有28名犯罪嫌疑人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比例高达90.3%。为此,龙楼、锦山两个检察室以辍学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为着力点,深入各中小学调查研究,为203名辍学未成年人建立了“未成年人数据库”,详细记录辍学学生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辍学原因、个人动向等,探索建立了辍学离校法制普及制度、走访回访制度、约束引导制度,积极探索借助微博、微信、QQ等网络方式发布法律宣传信息,同时为家长发放“爱心联系卡”,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以此构建家庭、社会、检察机关密切配合的辍学未成年人约束引导体系。 

        加强对有行政处罚记录未成年人的回访帮教。2013年,该院共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1名,其中有行政处罚前科的12名。该院为此专门联合市公安局、团市委、教育局召开联席会议,出台《关于对被行政处罚未成年人进行帮教的实施意见》。两个检察室与市公安局法制部门建立了信息通报制度,成立了“关爱工作组”和“行政处罚法律讲堂”,加强对受行政处罚辍学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教育。同时,加强与其监护人沟通交流,多途径强化受行政处罚未成年人的守法意识,避免其再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截至今年6月,“法律讲堂”共举办4期,23名受到行政处罚的未成年人受到专题教育。这些人中,无一人重新犯罪或违法。 

        多方联动,实现帮教社会化 

        启动“重返校园”计划。两个检察室调研发现,90%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都未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辍学的未成年人比其他未成年人更容易走向犯罪。为了更好地挽救辍学未成年人,针对辍学时间不长的未成年人,两个检察室干警与班主任一起对其进行特定走访,研究分析其辍学的根本原因,再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人对人”帮扶教育。如锦山检察室干警在走访初二女学生符某时,了解到她辍学的原因是和原班级部分学生不和且无法调解。于是,干警积极和符某及其家长以及学校沟通协调,最后学校给符某调换了班级,让其继续完成学业。“重返校园”计划也引起文昌市各方重视,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妇联、爱心企业等都要求加入帮教团队。截至目前,两个检察室已帮助6名辍学学生重返校园。 

        开展“爱心结对”帮扶活动。对于部分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两个检察室分别与当地镇政府成立的“慈善教育基金会”沟通协调,将其纳入帮扶对象。对于一些学习差、纪律差的“双差生”,则联合学校实施“一带一”帮扶计划,每两周定期检查其课业完成情况,并走访其班主任及舍友,掌握其行为表现。同时联合派出所对常到学校干扰教学秩序和拉拢学生的社会不良青年进行谈话教育,切断“污染源”。 

        净化未成年人成长发展环境。两个检察室联合公安、教育、文化等职能部门对学校周边的娱乐场所、网吧、书刊出售出租、文具玩具销售等经营网点和治安、交通、安全等秩序进行重点检查和整治,大力开展中小学生平安宣传教育活动,铲除学校周边“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努力营造和谐健康的校园周边环境。今年以来,两个检察室建议工商、文化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活动5次,对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毒品的娱乐场所予以取缔。 

        延伸关爱,实现帮教特色化 

        借助企业构建爱心基金会,为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提供“爱心就业岗”。为更好地帮助触法未成年人,从心理上诊治其消极、不健康思想,两个检察室和当地爱心企业家积极联系沟通,探索建立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和传统道德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尝试与爱心企业家和慈善事业基金会建立合作关系,扩宽检察机关帮教的力度,增强帮教效果。 

        今年4月,文昌市检察院在办理符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过程中,委托龙楼检察室对其开展社会调查。龙楼检察室干警在调查中了解到,符某因家庭困难初中未毕业就辍学到一家工厂当学徒,为了替老板出气而将老板的生意对手打成轻伤。他们还了解到,符某一贯表现良好且好学有上进心,于是联合该院未检办案组积极联系市教育局和市职业技术学校,并在该村欧姓企业家的大力支持下,让符某到技校继续学习技术,市职业技术学校对符某的学杂费给予部分减免。欧姓企业家还每年给符某生活费6000元,定期发放到符某监护人手里。根据前期调查结果及符某在技校的表现,龙楼检察室形成调查报告反馈至该院未检组,该院依法对符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探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今年以来,该院探索实行社会调查制度,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规范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未检办案组与派驻乡镇检察室联合制定了《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实施方案》。根据案件需要,未检办案组可委托派驻乡镇检察室做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为附条件不起诉等提供可靠依据。该院未检组在办理犯罪嫌疑人罗某故意伤害一案中,委托龙楼检察室对其进行社会调查。龙楼检察室干警通过社会调查,全面掌握了罗某的心理状况、犯罪动机、生活环境以及犯罪前后的表现,了解到罗某平时表现良好,成绩优秀,还担任班干部,主观恶性较小,是一时失足,属于可教育挽救的对象,遂建议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目前,罗某附条件考验期已满,该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33件48人,受未检办案组委托,龙楼、锦山两个检察室共到派出所调阅未成年人违法违纪记录42次,到看守所走访5次,听取辩护人意见68次,深入学校、社区走访老师、村委干部72次,制作听取意见笔录72份,分别制作社会调查表、风险评估表、心理测试表各48份,最后依据“三表格”形成具有针对性的社会调查报告48份,为未检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信息,为其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和附条件不起诉提供了重要的参照依据。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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