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持改制器械行凶 临高王某森、王某鹏恶势力犯罪团伙被提起公诉

04.11.2020  11:01

   日前,王华、陈某涉恶团伙成员王某森、王某鹏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由临高县人民检察院向临高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临高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王某华、陈某、林某灵、王某森、王某鹏等十多人经常聚集在一起吃、喝、玩、乐。逐步形成以王某华、陈某为纠集者,以林某灵、王某森、王某鹏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王某华、陈某等人为了与他人逞强争霸,经常纠集在一起在中学附近、购物商场、KTV、烧烤园等公共场所持改制射钉枪、砍刀、“山猪炮”等器械追打他人,造成群众受伤、公私财物损坏,严重扰乱当地社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和恐慌,依法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王某森、王某鹏二人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