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商务局,三沙市、洋浦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14年国庆节即将来临,为保障节日期间市场供应,繁荣城乡市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多措并举,保障市场供应充足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节日期间消费特点,指导商贸企业拓宽货源渠道,组织适销对路商品,丰富市场供应,满足不同群体的消费需求;引导企业适当增加商业库存,重点保障粮、油、肉、禽、蛋、菜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要居安思危,对可能导致市场不稳定因素进行认真分析,掌握主要商贸企业商业库存情况,加强本地应急储备、应急商品集散地和投放点的管理,优化应急商品配送线路,做好应急投放准备工作。
二、认真负责,做好市场监测和信息报送
市场监测工作是进行市场分析和市场调控的基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切实抓紧抓好。2014年9月28日至10月7日,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日报监测制度,样本企业于每日中午12点前,通过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报送当日价格及前一日销售情况。重点零售、餐饮企业于10月7日上午10点前,通过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报送国庆黄金周前六天(10月1日至10月6日)的销售数据。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市场监测值班制度,指导、督促本地区监测样本企业按时报送监测数据。
节前和节日期间,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一线,及时了解掌握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波动及时报送,立即处置。要加强节日期间市场分析和信息报送工作,于9月22日前,报送本地商贸流通企业备货情况(包括商品品种、数量和价值等)和值班人员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等信息;于10月6日17点前,报送本地国庆期间市场销售情况、主要特点、消费热点及生活必需品市场情况(以传真及邮件形式报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三、注重引导,稳定市场消费预期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引导,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本地区市场监测信息、保供措施、消费动态等,指导企业经营,引导居民消费,稳定市场预期。
联系电话:65355382、65307393、6533598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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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商务厅
2014年9月16日
来源:( 海南商务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