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商务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2.10.2015  18:28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月6日至2月6日,省委巡视六组对省商务厅进行了巡视。2015年7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商务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省委巡视组指出省商务厅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工作、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符合中央、省委精神和省商务厅实际。厅党组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并始终高度重视,高度警醒,态度鲜明,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商务厅党组迅速召开扩大会,专题传达省领导重要指示和巡视组反馈意见,深刻认识省商务厅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及巡视整改的严肃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通过层层组织传达学习,进一步统一全厅干部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为了落实整改任务,省商务厅党组提出了“四清”的整改思路,即:认清整改目标、厘清整改任务、弄清整改措施、分清整改责任。坚持“四个紧密结合”的整改原则,即:巡视整改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密结合,立行立改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紧密结合、整改任务与推进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以最鲜明的态度、最严厉的举措、最坚强的决心抓整改落实。

(二)强化整改责任。省商务厅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叶章和同志任组长,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为各自负责分管处室(单位)的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党组逐条分析研究巡视反馈意见,印发了《海南省商务厅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督办、处室(单位)牵头整改、相关单位积极配合、纪检部门协调督促的整改责任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三)落实整改任务。一是抓好责任分解。巡视反馈后省商务厅党组多次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部署会和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印发《巡视整改任务分解表》,建立《巡视整改进度台账》,将6类问题21项整改任务细化分解,把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落实到每个牵头处室(单位),采取倒排时间进度、逐项销号整改任务等方式,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二是抓好督促推进。整改期间,叶章和同志先后主持召开厅党组会议6次、专项汇报会9次,对有的干部消极被动、等待观望等现象进行严厉批评。厅整改办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各整改小组共召开协调会50多次,加强督办农产品流通试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等8个重点专题整改任务,积极发挥第三方作用,8个抽查复核小组检查各种票据5万多张,复核各类资料2万多份,下发《关于农产品流通试点项目核查整改意见的通知》等各类整改通知190余份,印发各类退款通知30余份。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反馈意见以来共约谈13人,6人接受组织调查,其中2人移送司法机关,党纪政纪处分3人,新建和完善制度13项,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成效。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两个多月来,我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照巡视反馈6个方面21条意见和4条问题线索,坚持严字当头,狠抓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1.关于厅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厅党组把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整改落实的首要任务,不断强化党组的主体责任。一是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清单》,细化了省商务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厅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制定了《省商务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意见》。

2.关于抓班子、带队伍失之于宽的问题。党组书记、厅长叶章和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多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今年来,厅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16次,厅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以及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要求处室对落实巡视整改情况“一周一报”,对重大问题党组实行“一事一研究”。各班子成员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整改工作抓在手上,对分管范围内的整改任务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整改。

3.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班子成员今年2次专题听取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带领分管处室(单位)研究制定《权力运行责任分解细则》和《专项资金管理流程中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结合业务工作,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对其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4.关于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填报不规范的问题。省商务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集中填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培训;填报期间,由专职人员逐人逐项审核,及时反馈纠正,做到填写完整、规范;按时汇总上报我厅2014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并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随机抽查比例不得低于10%的要求认真开展抽查。

5.关于厅党组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按照“三转”要求,整合纪检现有资源,充实纪检队伍,配备专职纪检员1名。二是针对专项资金指导监督不力问题,厅纪检部门牵头制定《专项资金管理流程中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不定期对各项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进行抽查。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制定《关于对庸政懒政怠政行为行政问责的实施方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服务对象反映的机关干部作风问题,厅党组纪检组明察暗访15次,约谈有关人员13名,对作风建设情况及巡视整改情况通报10次。三是加强廉政教育,把巡视整改与“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编写《问责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警示100例》下发党员干部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到海口监狱参观,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针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涉嫌违规问题,省商务厅建立整改台账,进行全面摸排,举一反三,不漏项,不留死角,确保资金整改实效。

6.关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补贴资金使用涉嫌违规的问题。省商务厅对全省已领取改造补贴资金的145家农贸市场按当时的政策逐一自查、复核改造面积,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对重点市场补贴面积进行了抽查。目前,全省已开展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18个市县(除5个市县正在核查外)均聘请了第三方开展测量复核。初步核实,6家市场虚报改造补助面积,涉嫌多报补助面积约6338.18平方米,涉及补贴资金约302.72万元;2家市场改变功能,面积约2445.64平方米。下一步,省商务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涉嫌虚报资金的进行核减,对改变市场使用功能的责成市场业主恢复市场功能。同时会商有关部门进一步制定市场改造验收测量标准,规范补贴发放工作。

7.关于现代流通综合试点资金项目均不同程度存在冷库虚报库容,加工车间虚报面积,企业套取信息追溯系统资金和违规超标准多拨付补贴等问题。省商务厅会同现代流通综合试点项目第三方监管单位,按照项目建设规范、验收规范以及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全省63个试点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其中对8个试点项目由省商务厅会商有关部门意见后进行复核,余下的55个试点项目,由省商务厅组织第三方进行全面核查。目前,已追回资金286.60万元,待追缴资金339.1万元,同时,对其中存在问题的31个项目,下达了整改告知书,要求企业在年内完成补建、退缴多领补贴或提供购置设备证明。

8.关于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问题。经组织各市县对2011年至2014年生猪定点屠宰厂(点)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和省有关部门联合抽查,共查出4个市县11家企业单位挪用专项资金153.22万元,已全部付给了病害猪货主或退回市县财政部门。

9.关于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资金和服务业发展资金在审核专项资金补助的企业对象、比例和金额自由裁量权过大,存在重大廉政风险问题。经对2010年至2013年该两项资金进行扶持额度与申报投资额比例核查,结果反映,外贸区域发展资金166个项目扶持额度与申报投资额比例为0.15%—0.30%;在省服务业专项资金扶持的39个项目中,金额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0.11%-34%。补助比例差异主要是由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中,对资金扶持额度都设定了最高限额,而企业项目的投资规模存在很大差异造成的。鉴于对企业项目采取无偿补贴方式确实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从2014年起,该专项资金对企业项目支持方式已不再采用无偿补助方式,而是采取股权投资、出口信保保费补贴、对外贸易融资贴息、外贸融资担保保费补贴等方式安排。

10.关于培训中心和信息中心等下属单位财务管理混乱,违规问题多发,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培训中心的整改措施:一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帮助建立内控制度,指导财务管理工作。完善了《财务管理办法》等11项制度,已报厅办审核。二是为中心工作人员办理了公务卡,减少现金结算。三是已对中心原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整,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信息中心的整改措施:对一些违规错列科目进行调整,清退挤占项目资金,对未进行政府采购问题进行检查。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报账管理规定》等。对中心原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整,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大额资金使用未提交党组会议或厅长会议研究)

11.关于全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补助没有提交厅党组会议或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问题。针对2008年我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启动以来的资金安排未上会研究问题,厅党组认真查找原因,改变以往在具体操作中仅凭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达标复查”通知就转由财政部门直接办理资金拨付的不当做法,在新修订的《省商务厅“两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中,严格规定了凡属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一律提交厅党组会审议后才能办理拨付,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12.关于大额会务经费使用经常不提交会议研究问题。制定了《大额资金预算和专项资金安排提交厅党组审议工作规则》,从经办人申报、处室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预算审核、分管厅领导审签以及财务报账把关五个环节,进行审核把关,明确界定责任,大额资金使用必须提交厅党组会审议,确保资金的使用规范高效。

(四)干部工作方面

13.关于干部档案审核不严的问题。以全省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为契机,逐人逐项对省商务厅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截至8月底,已完成全厅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及重要社会关系的信息提取,9月至12月将集中进行档案信息核实和组织认定,争取年内完成。此外,全面推进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从技术手段上防止档案涂改造假;同时对已核实个人档案出生年月填报不实的问题已按规定进行处理。

14.关于机电和科技产业处和市场秩序处人员配备不合理问题。针对厅机关原个别处室人员科级干部断层问题,省商务厅结合省编办近期下发的《关于省商务厅内设机构和职责调整的通知》,在进行机构设置调整的同时(撤销了机电和科技产业处,增设电子商务处),对干部人员配备也进行了同步调整,将原政策法规处1名主任科员轮岗到市场秩序处,将行政审批办1名主任科员轮岗到电子商务处,保证每个处室的处、科级干部人员配备尽量合理,逐步实现干部交流轮岗常态化。

(五)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5.关于个人借考察之便游玩景点并公款报销门票问题。针对2013年2月我厅组织有关企业到浙江、江苏等地考察农贸市场建设时,个人报销了南京中山陵门票1310元的问题。省商务厅2015年2月已责成有关人员全部清退违规报销费用。参与活动的主要责任人王学钟已由省有关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处理;参与活动的省厅4名人员由厅党组纪检组约谈。健全完善重大活动报账审核廉审制度,由厅办公室和厅纪检组组成报账联审小组,对报账内容的廉洁性进行审查。

16.关于对违规发放补助7.72万元问题。针对2013年“三公”经费审计中发现省商务厅培训中心违规发放补助7.72万元的问题。一是在该中心于2014年初已清退7.22万元的基础上,对剩余5000元讲课费支出,除必须付给外请老师2000元外,其余属省商务厅3名干部的讲课费3000元已全部清退,并于2014年7月对发放补贴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修订了省商务厅《会议、培训费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控制劳务费发放,明确规定本厅干部凡属从事(承担)属于本岗位职责范围内工作的,不得发放劳务报酬。

17.关于厅机关到下属单位报销接待费用问题。一是对已发生的接待费报销问题,省商务厅在2014年“三公”经费审计指出问题进行整改的基础上,再次组织对业务性接待支出进行清理,其中重点对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的接待费用进行清理,要求对每项公务接待和礼品开支必须说明对象、时间、事由,并由经办处室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2013年以来的接待费用支出凭证逐笔逐项进行了核实,凡无法说明事由依据的一律由经办和批办责任人负责清退。目前,已清退40240元。二是修订完善厅《公务接待规定》,明确规定公务接待费用必须在厅部门预算经费中开支,严厉禁止到下属单位或其他服务对象报销应该由厅机关负担或个人负担的费用开支,严厉禁止以任何其他形式将费用开支转嫁到下属单位或其他服务对象承担。

(六)反对“四风”方面

18.关于市县商务经费使用指导、监督不到位,因素法拨付各市县专项资金积压的问题。省商务厅已向各市县商务局下发《关于做好2011至2014年省级切块市县结余商务专项资金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对目前实际结余资金情况进行核实上报,并对已启动或已具备启动条件、可在年内实施的项目资金抓紧使用。经组织市县统计核实,各市县原于2015年1月统计的切块资金结余6705.8万元,截至9月15日实际结余数4342.69万元。在目前实际结余未支出的资金中,已启动或已具备条件按原计划可在年内安排使用支出的资金总额为2837.52万元;对余下的1505.17万元,拟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文,指导督促市县抓紧安排,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9.关于企业多头领取补贴问题。省商务厅已将容易发生企业向多个部门申请财政性资金补贴的农产品流通试点支持的55个项目情况向省有关部门沟通了解,根据反馈情况,55个项目中有11个项目存在交叉补助。对各部门间出现涉嫌重复补贴支持问题,我厅将与有关部门协商,提出整改措施,并在今后的财政扶持资金安排工作中进一步完善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

20.关于企业申报补助、补贴材料中涉嫌假发票问题。省商务厅已对“直供直销”、“农产品流通试点”等依据投资额进行补助的专项资金项目,通知企业对涉嫌假发票问题进行自查,同时组织重点核查。

(1)“直供直销”项目。经组织对全省直供直销13个企业项目进行发票核查,目前发现涉及发票存疑问题的企业4家。在该4家企业共580.10万元的发票中,有40.70万元发票存在问题,已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企业整改。

(2)“农产品流通试点”项目。一是通知企业自查,要求企业上报自查情况并做到网页截屏确认。二是由负责项目验收的第三方负责(商务部流通中心)抽查,经第三方抽查统计,54个项目涉及发票总数为5041张,共抽检了933张,发票总金额10.30亿元。其中存疑发票张数占总抽查张数的1.29%,金额占总抽查金额的1.67%。目前,已下发整改告知书,要求存在发票涉假问题的7家企业进行整改,联系原开票方重新开具,无法联系的,要求企业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相应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报告;无法提供合规材料的,我厅将根据扶持标准,核减相应资金。

21.关于企业申报补助、补贴材料中涉嫌假审计报告问题。主要对以审计报告数据为补贴依据的“招商引资奖励资金”项目材料进行核查,目前,已完成对所有63家招商引资奖励项目申报材料(2010年以来)核查。发现3家企业的审计报告涉假,涉及招商奖励资金88.56万元,目前正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追回资金事宜。

(七)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我厅对省委巡视组移交4件问题线索,进行排查评估、分类处置。目前,已全部核查,追缴项目资金200万元,对涉及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下一步整改打算

两个多月的集中整改,省商务厅党组对照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管理上的漏洞,抓好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

(一)坚决落实“两个责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以担当精神扛起主体责任,强化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督查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二是坚持“一案双查”,对处室(单位)发生的问题,除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外,对处室(单位)主要责任人也要追究相应的责任。三是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严和实的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四风”问题。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一是进一步深化“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围绕主题主线,弘扬主旋律,强化思想自觉和行为自律,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免疫力。二是积极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运用厅党组中心组学习、OA论坛、商务简报、廉政教育月活动等载体,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继续倡导“白加黑、五加二”、“全力以赴、追求最好”等机关文化理念,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商务发展环境,为我省商务发展做出贡献。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果。一是对一些建设类整改项目,如农产品流通试点项目、欧盟迎检项目等,视情进行补建、整改和验收;二是追缴违规资金,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欧盟迎检项目、农产品流通试点项目资金,列出清单,逐项追缴;三是建立和完善各类内控制度,年内出台《海南省城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大额资金预算和专项资金安排提交党组会审议工作规则》等制度,实现流程再造,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和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98)65238385;邮政信箱: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2楼215室;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中共海南省商务厅党组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