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不“保险”? 报销范围要留意!
15.12.2016 12:31
本文来源: 中新网海南频道
每年开学,很多家长都会给孩子购买人身保险,目的就是希望孩子遭受到意外伤害时,能获得一些损失补偿。可最近的一件事让儋州的吴先生觉得,他给孩子买的这保险亏了。到底怎么回事呢?看看去。
吴先生告诉记者,今年秋季开学时,他就花了60块钱,给正在读初中的儿子小强买了平安保险面向学生推出的人身保险。今年10月底,小强的眼睛意外受伤,医药费花了675块5毛。孩子的伤痊愈后,吴先生便拿着相关病例和材料去平安保险报销医药费。可12月12号,平安保险发来结案短信:理赔50多块,这让吴先生很是意外。吴先生认为应该有300多块钱的赔付,结果却只拿到了50元。这当中问题出在哪了呢?
记者随后也跟着吴先生一块,来到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儋州中心支公司了解情况。根据医院开具的用药清单,平安保险的工作人员划出了共有476块6毛9分的全额自费药,和14块1毛的部分自费药,而自费药指的是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药品产生的医疗费。而符合报销的医药费,按照赔付比例,最终平安保险给付吴先生的保险金为50块9毛2分。而在采访时记者发现时,和吴先生一样,许多家长都没有留意到保险报销中关于自费药的问题。
记者也了解到,现在一般保险公司的自费项目,基本参照医保的自费项目。另外还有小部分自身规定的,在保险合同上也会有明确规定。除了注意报销范围这一点外,还需特别注意的是,孩子出险后,家长应带孩子去投保单位认可的医院就诊,此外为了避免超出保险期限,家长应及时与保险公司或者校方联系。
编辑:陈少婷本文来源: 中新网海南频道
15.12.2016 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