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公司防员工双11“剁手” 推迟一个月发工资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双十一”快到了,重庆一家餐饮公司为了防止员工成为疯狂网购的“剁手族”,决定推迟一个月发放工资。公司为什么要做出这个决定?员工对此又怎么看?
这家餐饮公司位于渝北区渝铁西苑的写字楼上。最近公司门口贴出了一则通知特别有意思,通知上写到: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即将来临,为保障员工不被剁手,引导员工节约用钱,避免额外支出导致家庭不和谐、小面积破产的现象,公司管理层决定将本月10日发工资的日期延迟到12月底发放。在通知旁边的另一张纸上,还写着“告别‘双十一’,不当剁手族”的口号。
只有31岁的公司总经理说,公司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自己曾经也是“剁手族”,有前车之鉴。他回忆说,去年“双十一”期间,他网购了近2万元的商品,其中还有一台8000多元的电脑。这台电脑摆在家里,开机次数还不到十次。他说,公司的员工平均年龄只有25岁,没有多少积蓄,他现在已经发现有员工往购物车里放商品,他担心万一10号发了工资,11号就“剁手”花光了,接下来员工的日子肯定不好过。如果员工情绪不好,对工作一定会造成负面影响,公司的业绩就会下滑。
该公司一位员工告诉记者,这段时间,的确有不少员工开始在网上寻找心仪的商品,等着“双十一”那天血拼。而公司推迟发放工资的通知,确实给一些员工泼了一盆冷水,员工认为,公司和员工是雇佣关系,自己已经是成年人了,虽然双十一上网购物可能会疯狂一些,但不至于影响到基本的生活,也不会影响工作。公司没有权力用推迟发放工资的方式剥夺员工的消费权。不过,也有员工认为此举能够避免很多冲动型消费。这位员工说:“双十一买的东西很多都是用一两次就放到角落里,如果没钱去买,自然也节约下来了。”
对于推迟发放工资是否有拖欠工资之嫌,公司经理说:“公司从不拖欠工资。迟发工资就是为了防止员工成为冲动消费的‘剁手族’,如果有急需用钱的员工,他也会特事特办发放工资。”就这个问题,我今天早上刚刚采访了重庆天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林刚,他就认为,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就这家企业而言,其推迟发放工资的原因并不是生产经营困难,而且员工有紧急情况,企业愿意支付当月的工资,因此延迟一个月发放对员工的影响并不算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