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听取慈善法草案的说明

09.03.2016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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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新华社记者 刘军喜 摄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9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张德江委员长向大会报告工作。会议并听取了关于慈善法草案的说明。

  习近平、李克强、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在主席台就座。

  张德江在报告中说,过去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一年来,常委会制定5部法律,修改37部法律和1个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法律案1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8个;检查6部法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7个工作报告,开展3次专题询问和3项专题调研,通过2个决议;审议通过专门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8个、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6个,决定批准我国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以及加入的国际公约11件,决定和批准任免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常委会各项任务已经完成,常委会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张德江强调,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张德江从8个方面回顾了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一是重点领域立法迈出新步伐。加强国家安全领域相关立法,推进民生领域立法,完善刑事法律制度,统筹做好各方面立法工作。二是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宪法规定的特赦制度,制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三是依法支持和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以授权决定形式支持相关改革试点工作,统筹修改部分法律中同类或者相关的规定,听取审议“一府两院”相关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四是在增强监督实效上取得新进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五是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完善发展。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以立法法修改为契机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工作完善发展,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调研工作,密切与地方人大的联系。六是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进一步加强同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审议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支持和保证全国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七是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工作。巩固拓展议会机制交流,扎实推进议会多边外交,密切各层次友好往来。八是大力加强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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