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瘾君子”飞车抢夺女子钱包!乐东法院判了!
为严厉打击飞车抢夺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秩序,近日,乐东法院刑事审判团队依法宣判了一起飞车抢夺案件,以被告人刘某召、刘某犯抢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及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4年11月份,被告人刘某驾驶一辆摩托车载着被告人刘某召,路过万冲镇某农场三队万冲桥附近时,看到被害人王某驾驶摩托车停靠在路边打电话,车头左扶手上挂一个钱包。刘某召让刘某驾车靠近王某并抢走其挂在摩托车扶手上的钱包,之后便加速逃离。逃至万冲镇国强村橡胶地,将钱包内的1500元人民币拿走,其他物品丢弃,并用来购买毒品吸食,剩余的钱平分。案发后王某及时报警并让被告人刘某返还了银行卡及现金400元的个人财物。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召、刘某构成抢夺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综上,结合案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飞车抢夺是一种可能伴随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它具有突发性强、逃逸迅速等特点,飞车抢夺一般是两人同骑一辆摩托车结伙作案,侵害标的以金耳环、金项链、手提袋、手机、现金等为主要目标,针对街上行走的女性或老人,在飞车抢夺作案分子的侵害目标中,女性多数。夜间和午间独行的女性最易受到“飞车劫匪”的攻击。在此,特向广大女性朋友温馨提示:
一、女性独自出行时,尽量不要穿着单薄让财物外露。不宜把手机等物品别在腰间或挂在胸前,更不应过分“披金戴银”,也不宜将提包、挎包放在自行车筐内,手提包内也不宜存放大量的现金及贵重物品,以防招来不法分子觊觎。
二、夜晚尽量不独行。夜晚至凌晨时分,是劫匪作案的高峰时段。因此,在这一时段内,女性朋友应尽量避免在偏僻或昏暗的路段上独身行走。需要出行时,最好结伴而行,并尽量选择快捷的交通工具,不携带大笔现金或贵重物品。
三、遇劫报警要及时。假如女性朋友不幸遭抢,一定要保持冷静,迅速记下劫匪的体貌特征、驾乘车辆牌号及其逃窜方向,同时拨打110,或向附近的交巡警、保安人员、派出所报警,以利于警方迅速堵截、追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