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警车、朝警务人员吐口水 男子涉嫌妨碍公务被五指山警方刑拘
近日,家住五指山翡翠花园小区一男子在疫情期间不服从管控打砸门岗物品,警方传唤后该男子仍拒绝配合。在采取强制传唤措施时,犯罪嫌疑人刘某海用脚踹、手打等暴力方式妨碍警方执行公务,导致现场处警人员口罩、眼镜被拉拽掉落,脸部有不同程度的抓伤。在警车行驶回公安机关途中,刘某海故意损坏警车内的塑料隔板,并做出对车内的警务人员吐口水等行为。2月13日,五指山市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海刑事拘留,此案正在侦办中。
据了解,2月12日9时许,五指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五指山市翡翠花园小区东门门岗处,一名小区住户和物业保安发生纠纷。五指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后,立即指派河南派出所值班民警赶往现场。
经现场了解,家住翡翠花园小区的刘某海(男,67岁,黑龙江鸡西市人)因未按规定佩戴口罩,行至小区门口处被门岗保安阻拦不让其出小区。刘某海未听从保安劝阻,反而打砸门岗物品和用头冲撞保安等过激行为反抗,造成居民聚集围观和路口拥堵。
五指山警方立即口头传唤不服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小区管理规定且有过激行为的刘某海配合接受调查,刘某海仍拒绝配合。
经处警民警警告无效后,对其采取强制传唤措施时,犯罪嫌疑人刘某海采取脚踹、手打等暴力方式妨碍警方执行公务,导致现场处警人员口罩、眼镜被拉拽掉落,脸部有不同程度的抓伤。
随后,刘某海被控制在警车内,警车在行驶回公安机关途中,刘某海故意损坏警车内的塑料隔板,并做出对车内的警务人员吐口水等行为。
五指山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对刘某海的违法犯罪行为立案侦查。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海对其采取脚踹、手打、损坏警车、对警务人员吐口水等暴力方式妨碍警方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五指山市公安局于2月13日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海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侦办中。
五指山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在五指山市政府积极响应疫情防控阻击战时,广大市民群众也要主动学习疫情防护知识,理解、支持、配合政府的防疫工作。共同抗击疫情,就是对我们自己负责,对他人、对整个社会负责。对于不配合相关部门执行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不听劝阻有意违抗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从快进行打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