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253万元购房款全款后,海南一楼盘逾期两年未交房,开发商回应……
8月1日,现住在万宁市神州半岛的熊女士向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反映,她儿子熊小超(化名)于2019年5月与海南明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明远公司)签订《国安七星海岸·星湾认购协议书》,并于当天支付了10万元房屋定金。同年7月,其又在签订《国安七星海岸·星湾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后,支付了剩余的243万元购房款。
“按照对方公司的承诺,以及当时售楼处展示的《海南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方应该于2020年5月1日前向我们交付房子。”熊女士表示,“可如今,我们交了253万元购房款都已经三年了,还没有交房。”
投诉反映:全款交了三年,房子至今未交付
据熊女士介绍,她儿子熊小超看中了一套位于万宁市神州半岛国安七星海岸项目的房子,并于2019年5月与海南明远公司(出卖人)签订《国安七星海岸·星湾认购协议书》并支付10万元房屋定金。随后,于同年7月份以单价23741元/平方米(该价格含装修部分),总价253万元(建筑面积约107平方米)的价格,与海南明远公司签订协议书,并于7月8日支付剩余的243万元。
据熊女士介绍,签订协议书并交付完全款后,按照海南明远公司的承诺,以及当时售楼处展示的《海南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方应该于2020年5月1日前交付房子。她表示,到了交房的日子,所购买的房子并未完全建好也无法交付,她和其他购房者多次与海南明远公司交涉沟通,均未得到满意的答复。随后于2020年10月以及11月先后两次发了律师函,均未得到对方的回复。
据熊女士反映,不断追问都没有结果后,今年4月她和其他几户有类似情况的购房者联名向山西省政府提交信访反映情况。
“据了解,我们购买的这个项目开发商海南明远公司原来的实际控制人为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但在2019年年底的时候,山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股权转让’的方式成为海南明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随后又于2021年将股份划转至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西建投集团)。”熊女士表示,无奈之下其通过信访的方式将情况反映给了山西省政府。
“今年5月初的时候,我们收到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可截至目前,情况并没有什么改变,我已经上诉到法院了。”
回应:“股权转让”未完成,导致项目无法复工
8月1日,记者在熊女士的带领下,来到该项目楼盘所在的办事处,门口挂着“海南明远置业有限公司”的牌子。在表明身份以及采访来意后,海南明远公司综合办公室刘主任表示不作任何回复。但在随后的沟通交流中,刘主任对熊女士所提及的那份《海南明远置业有限公司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简称《意见书》)表示了认可。
《意见书》显示,海南明远公司对熊小超以及其他六位购房者未办理网签的原因进行了解释:其在认购时不具有海南省商品住宅购买资格,因此无法办理网签,购房款项未进入监管账户;满足购房资格后,由于七星海岸项目开发商海南明远公司管理权移交至山西建投集团前,预售证已经过期,并且工程停工,导致未能办理网签。
《意见书》对于七星海岸项目基本情况的介绍显示,七星海岸项目开发商海南明远公司的原实际控制人为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国安)。2019年12月,山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股权转让”方式成为海南明远公司实际控制人,并于2021年7月将股份划转至山西建投集团,海南明远公司由山西建投集团接管。由于与中信国安股权交易尚未完成,海南明远公司七星海岸项目无法复工。
这份《意见书》提出处理意见称,海南明远公司正积极推进项目复工及逾期交付补偿方案,并将严格按照购房合同建设完成项目及配套设施。对于已经起诉至法院的购房者将依据法院裁决落实执行,对未起诉购房者客户可办理放款赔偿。
刘主任表示,目前他们也在等待集团批复意见,争取早日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