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妒弟媳获婆婆偏爱 90后媳妇农药毒杀侄子
认为婆婆偏爱弟媳和不满周岁的小侄子,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的90后媳妇陈某,竟趁人不备喂食侄子农药,险些毒杀侄子酿成大错。近日,芦溪县法院对这起故意杀人未遂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90后陈某婚后与其公公何某、婆婆赖某、弟媳黄某等人共同生活在一起,并育有一子(四岁)一女(1岁)。但是经过一段时期后,陈某认为婆婆偏爱弟媳,特别是2014年初小侄子浩浩(化名)出生后更是如此,对自己和新生的女儿关爱不够,便对弟媳产生嫉恨。而这种嫉恨在陈某地内心里默默地积累着,直到2014年12月19日引发了她险些毒杀侄子的罪行。
当天下午4点许,陈某趁侄子浩浩一人在房间睡觉、而婆婆赖某上厕所之际,便产生毒害侄子之意。被嫉妒心冲昏头脑的她随手在家中拿了个一次性塑料杯,倒入约1.5CM深的农药,两次喂食侄子农药。由于喝了农药,浩浩哭闹起来,并引发了另一房间陈某女儿哭闹,陈某便停止喂食农药,并将装有农药的塑料杯藏了起来。
婆婆赖某听到哭声到房间抱起浩浩,发现他身体异样,面色惨白、口冒白沫,立即就和黄某一起将浩浩送到当地医院抢救。当地医院诊断为农药中毒,经洗胃等措施抢救后仍生命垂危,后被转院至萍乡市妇幼保健院ICU抢救,经萍乡市妇幼保健院抢救方脱离危险,现已康复出院。
案发当晚陈某又怕又悔,第二天早上最终她告诉了丈夫是她投毒害侄子的事,随后在婆婆、丈夫的劝说下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一审法院认为,陈某明知农药具有剧毒性,仍故意喂食给年仅11个月大的婴幼儿侄子吃,造成其侄子生命垂危的严重后果,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综合考虑其自首、犯罪未遂,悔罪表现和其公公婆婆、弟弟弟媳对她表示谅解,结合被告人陈燕的平时表现情况反映,考虑被告人陈燕尚有两个年幼的子女需要照顾,法院最终判处她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彭琴、记者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