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90后女子为还债租赁奔驰准备卖掉 因诈骗罪获刑

13.03.2016  12:07

      原标题:海口女子为还债租赁奔驰准备卖掉 因诈骗罪获刑

      海口一“90后”女子为偿还个人债务,租赁奔驰轿车并伪造车主证件后将车转让给他人,正要收取转让金时被奔驰车主找到并扭送公安机关。近日,海口龙华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王某瑾有期徒刑5年5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王某瑾(女,现年26岁,海口市人)为偿还个人债务便产生通过租赁车辆并伪造车辆证件将车辆转让他人牟利的想法。2015年6月10日23时许,王某瑾经朋友介绍通过租赁公司找到陈某,并以接待朋友为由、以自己个人名义向陈某租赁一辆黑色奔驰E200轿车(车主为陈某的妻子翁某云)。次日上午,王某瑾在海口市南大桥找一名妇女伪造奔驰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及车主翁某云身份证,并以自己丈夫做工程急需资金周转的借口,在海口市南海大道的一酒店与王某签订《机动车辆转让协议》,拟以30万元的价格向王某转让黑色奔驰E200轿车。双方口头谈妥王某先支付10万元给王某瑾,剩余款项待核实车辆信息后再支付。当王某带领王某瑾到该酒店一楼的农业银行准备领取10万元,此时与王某瑾联系不上的陈某通过该车辆的GPS定位系统找到王某瑾。王某得知王某瑾伪造该车辆证件对其实施诈骗后,当场将《机动车辆转让协议》撕毁。后陈某将车取回并将王某瑾扭送至公安机关。经鉴定,涉案的奔驰车辆价值人民币412580元。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41258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