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表彰奖励40名见义勇为英雄
海口表彰奖励40名见义勇为英雄
共颁发奖金88万元,另4名牺牲者家属共获240万保险理赔金
本报海口7月20日讯 (记者计思佳)今天下午,海口市举行第九次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大会,对该市2015年以来涌现出的40名见义勇为英雄进行表彰奖励,共颁发奖金88万元。另外,40名英雄中有4名已经牺牲,每位牺牲人员的家属今天分别领取到保险理赔金60万元。
此次被表彰的人员中,11人被授予“海口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21名被授予“海口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8人被授予“海口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人员”荣誉称号。他们中既有勇斗歹徒的69岁老人,也有抢救人民生命财产的20岁年轻人;既有党员干部和战士、警察,也有普通的群众。尽管职业不同、身份不同、年龄不同,但他们在邪恶、灾难、危险面前都无畏无惧、舍身忘我,在关键时刻、危急关头都表现出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是当之无愧的时代英雄和社会楷模。
据了解,为了让见义勇为英雄在政治上有荣誉、生活上有保障,海口市政府在2006年制定下发《海口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海口财政预算的见义勇为专项经费从50万元增加到170万元;海口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先后3次争取到中央财政项目专项资金122.5万元,为家庭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发放救助金;同时开展安居工程、医疗救助、免费体检、购买康复器材等帮扶活动,建立健全了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长效机制。
同时,2010年海口在全省率先成立了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7年来,海口市综治办和海口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先后对160名见义勇为人员进行表彰,发放奖金279万元。
会上,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张琦表示,海口各级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维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拓宽见义勇为基金筹资渠道,广泛募集社会及企事业资金。张琦说,最好的见义勇为是将违法犯罪扼杀在萌芽之中,各级综治部门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政法机关打击违法犯罪职能,构筑保障“平安海口”的铜墙铁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