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陵水法院集中拘传18名被执行人

29.09.2021  11:07

  近日,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集中拘传了18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最终将近一半的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完毕,部分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执行到位金额约22万元。对那些“老赖”,等待他们的将是为期十五天的拘留。

  申请执行人李与被执行人胡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李某在市场开立商店,经营副食等货物。胡某从2017年起多次在李某所开的商店购买副食,共拖欠副食零售款两千余元。李某多次要求其偿还,均遭拒绝。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查询了胡某名下账户,却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李某向法院提供了胡某家的地址,并蹲守在胡某家前实时与执行干警联系,但在执行干警赶到时失去了胡某的踪迹。执行干警们不愿轻易放弃,根据李某的描述,胡某离开的时间并不算太长,并且其小车还停在路边,推断只有可能是步行。经过一番搜寻,执行干警最终在附近的一条小路上控制住了胡某。满脸愕然的胡某在被戴上手铐后立刻改变的态度,从口袋里拿出300元想要和解,因欠款数额仅两千余元,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说法明理之下,胡某只好放弃侥幸之心,立刻还清全部欠款。

  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连云港某建筑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黄某在2016年的某项工程中为被执行人做装修工作,完工后,经双方结算,黄某应得工资为40000元。该建筑公司仅向黄某支付了1万余元,黄某于是将其告上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询该公司名下账户,但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而该公司法人也销声匿迹,案件一时之间进入了僵局。好在经过申请执行人和执行干警的一系列努力,锁定了该公司法人祁某的位置。趁着祁某早上外出用餐的时间,执行干警果断将其控制。经执行干警协调,黄某与祁某沟通,祁某最终立即结清了案款。

  在案件量激增的情况下,陵水法院集中开展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进行专项拘留行动,合理安排警力,提高执行效率,切实有效地对规避执行的“老赖”进行打击震慑,利用高压态势迫使被执行人更加积极地履行义务,更好地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