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200名法官、律师集体宣誓 拒绝虚假诉讼
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5月28日电(记者毛雷、通讯员胡坤坤)为防范和查处虚假民事诉讼行为,进一步加强诉讼诚信建设,保障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正常诉讼秩序,5月28日上午,海口市两级法院法官和海南执业律师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进行了“拒绝虚假诉讼.维护司法公信”集体宣誓。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吴剑平院长,海南省律师协会廖向琦会长,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李顺华副院长、叶尊本副院长参加了宣誓。海口市区两级法院的150名法官,海南省律师协会的50名律师和媒体代表应邀参加大会。
会上,吴剑平作了主旨发言。他说,由海口市中院和海南省律师协会共同发起的“拒绝虚假诉讼,维护司法公信”专项活动,旨在深入贯彻《民事诉讼法》确立的诚实信用原则,有效防范和抵制虚假诉讼,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促进诚信社会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开展这项活动,也是海口市两级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自选动作,要把这个动作落到实处,做得出彩,做成品牌。吴剑平建议:一要深刻认识虚假诉讼的危害性,强化防范、打击虚假诉讼的意识;二要创新和强化审判管理,严密防范虚假诉讼;三要建立打击虚假诉讼联动机制,严格追究虚假诉讼制造者的法律责任。人民法院应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调与合作,共同研讨虚假诉讼的查处、移送和处理问题,形成打击虚假诉讼的合力。
叶尊本向参会人员宣读了《关于集中开展对涉虚假诉讼案件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决定自2014年6月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涉虚假诉讼案件自查自纠工作。叶尊本要求海口市区两级法院对2011年至2013年受理的各类民事诉讼和执行案件中是否存在虚假诉讼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市区两级法院要坚持“边查边改、边查边处”。经活动清查确定为虚假诉讼的案件,海口市区两级法院将依照有关规定,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吴剑平与廖向琦共同签署了《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海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共同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对虚假诉讼的定义、表现形式、常见的虚假民事诉讼案件类型进行了详细说明,并针对可能涉及虚假诉讼的环节制定了具体的防范措施,规定了对涉及虚假诉讼的法官和律师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积极防范和查处虚假民事诉讼案件成绩显著的审判(执行)人员和律师,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海口市区两级法院的20名法官代表及海南省律师协会的20名律师代表在会上分别进行了集体宣誓,表明了海口市法官和律师防范虚假诉讼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