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有意外负不起责?海口11名无合同超龄环卫工被辞

04.11.2015  18:30

  “我在镇环卫站当环卫工,至今已经10多年了,最近却被通知说超龄了,‘不用干’了,以后我的生活该怎么办?”11月2日下午,海口秀英区东山镇58岁的女环卫工林芳无助地对记者说道。和林芳一样被辞退的,还有另外10名超龄环卫工。

  “环卫站说我们年龄大了,发生意外负不起责

  林妚芳1998年进入东山镇环卫站当环卫工,至今已有17年。当时她的工资是每月250元,后来逐渐增加到300元、400元,2013年起增至1000元,一直到了现在。“我们的待遇原本就不算高,平时根本没有什么积蓄,这也让我们担忧起以后的养老问题。”林妚芳说,“几年前,镇领导曾跟大家说‘放心干,以后会争取帮你们买社保’,这句话给了大家希望,结果没想到现在却因为超龄,被口头通知辞退了,社保也始终不见买,以后我们该怎么办?

  53岁的环卫工洪桂荣告诉记者,她2010年进入环卫站当环卫工,当时工资800元/月,2013年才涨至1000元。然而,今年10月份却接到领导的头口通知,称他们已超过50岁,10月15日起不用再干了,“理由是我们年龄大了,万一发生意外,谁也负不起这个责任。

  洪桂荣介绍,镇环卫站原先一共有18名环卫工,2011年的时候7人办了超龄退休,剩下11人,现在竟集体被解雇了,“以前镇环卫站是由镇政府管理的,2013年环卫站被承包后,由一名男子黄某接手管理。今年8月,环卫站又被承包给一家保洁公司,现在我们11人因超过50岁全部要被辞退。

  “镇政府开过会,给予我们一次性补偿,按工龄每人每年补偿1000元,我干了15年,共补偿1.5万元。”53岁的林桂娃认为,“即使是这样,也要妥善处理好我们的养老问题。不然我们没签劳动合同没有社保,又没有了收入,该拿什么养老?

  东山镇政府:已安排14万元按照工龄进行补偿

  东山镇委书记林志文介绍,以前环卫站在请工人时均已和大家讲清楚,干多少活发多少补助,并非是聘用关系,以前也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后来环卫站被承包出去后进行企业化运作,该镇保洁工作由专业保洁公司提供服务,环卫工人也由公司聘用。按照规定,在正式录用工人时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否则就是违法。“他们的年龄都是50多岁,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的有关条件,即使从现在开始为他们买社保,也达不到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要求。”林志文说。

  “为了妥善处理这件事,镇政府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特地安排了一笔约14万元的资金,对这批临时工人按照一年工龄1000元的标准进行了补偿。”林志文表示,今后镇政府如有临时性工作将优先照顾他们,辖区各村需要保洁员的话也优先安排他们。同时,如果生活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民政部门将为其办理低保。

  昨日上午,秀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建议环卫工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确定劳动关系后争取要求补买社保。

  记者手记

  不能因超龄“一辞了之

  没假期、没加班费、起早贪黑、没劳动合同、收入低,这是许多环卫工的真实写照。因“超龄”被辞退,总给人一种“甩包袱”的感觉,缺乏最起码的人文关怀。从长远来看,实现环卫工年龄结构的调整是一种必然趋势,但也不能因超龄“一辞了之”,而应该及时地纳入保障范围。不然,接下来的晚年生活,他们会如何度过?如何实现“老有所依”?(记者 钟起的 文/图)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