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双创”工作不力 海口秀英一季度59名干部被问责

20.04.2016  12:16

  海口网4月20日消息 (记者谢大强)19日从秀英区纪委获悉,该区持续加强干部作风纪律建设,不断加大对“双创”工作中不履行主体责任、执行不力和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的问责力度,今年第一季度重点通报曝光了11起问责案例,涉及8个单位59人(其中纪律审查1人)。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引以为戒,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优良的作风推进“双创”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不履职尽责36人被问责

  区“三防”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张某等3人因工作履职不到位,给予张某诫勉谈话、责令公开道歉问责,给予陈某学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问责,给予孔某优责令书面检查问责。

  长流镇城管中队副中队长林某山等4人因牛群管控不力问题,给予林某山责令书面检查和通报批评问责,给予曾某、李某超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问责,给予童某博通报批评问责。长流镇城管中队渣土队队长唐某鸿等3人因市容市貌巡查管控不力问题,给予唐某鸿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问责,给予廖某强、洪某珍责令公开道歉和通报批评问责。

  秀英街道城管中队中队长童某图等4人因市容市貌巡查管控不力问题,给予童某图调离工作岗位、通报批评问责,给予吴某正辞退问责,给予何某吉通报批评问责并对其进行纪律审查,给予梁某红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问责。秀英街道城管中队队员吴某隆等3人因市容市貌巡查管控不力,给予吴某隆、周某万、周某婷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问责。对秀英街道干部谭某辉等12人市容市貌巡查管控不力问题,给予谭某辉、何某钧、梁某珍、郭某华、梁某桂、朱某伟、吴某祝、陈某英、刘某华、陆某帅、冯某斌、史某平通报批评问责。

  海秀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队员陈某超等7人因市容市貌巡查管控不力,给予陈某超、林某春、陈某灿、陈某、杨某湖、王某景、王某萍通报批评问责。

  作风纪律不严4人被辞退

  长流镇政府社会事务办主任曾某燕等5人无故缺席会议,给予曾某燕、李某英、黄某明、谭某浪和李某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问责。永兴镇社保所所长钟某等2人上班时间玩手机,给予钟某、王某安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和责令公开道歉问责。海秀街道城管中队队员吴某文等12人无故缺岗,给予吴某文、许某朝、刘某、肖某群、吴某跃、王某英、卢某、甘某祺、陈某、杨某、李某靖、邓某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问责。区城管执法大队一中队协管员陈某云等4人因上班时间举止不文明、无故缺岗等问题,给予陈某云、吴某端、吴某山、张某琚辞退问责。

  下一阶段,秀英区结合全区正在开展的文明机关创建活动,持续加强“双创”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动真碰硬,使问责常态化,促进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履职、实干担当,坚决打赢“双创”攻坚战。